燃油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2011-11-03 国家石油化工网

53

     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11月1日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

    通知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累计变化幅度超过每吨250元时,燃油附加最高标准可按联动机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当综合采购成本调整影响燃油附加最高标准提高时,航空公司如决定上调燃油附加,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执行5日后(含第5日)出台;降低时,仍应在综合采购成本调整5日内相应下调或停止收取燃油附加。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