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规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有效期不超过90天

   2011-11-10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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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商务部就《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和年度配额总量由商务部对外公布。同时,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公历年度内有效,《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在公历年度内有效期不超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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