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将适度升级

   2011-11-16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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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煤制烯烃技术经济研讨会消息,“十二五”国家将适度布局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据悉,《“十二五”煤化工示范项目技术规范》已上报国务院。《规范》要求,煤经甲醇制烯烃示范项目对应的能源转化效率最低应达到35%,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得超过5.7吨(标准煤),单位产品新鲜水耗不超过22吨。煤化工示范项目必须优先采用国产技术和设备。

    此外,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院长白颐表示,拟建的煤化工项目应当多考虑包含碳排放和环保的综合成本,据测算,每吨煤制烯烃产品比石油制烯烃产品多排放7吨碳,一旦征收环境税,将增加煤制烯烃成本20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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