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落后产能不能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2011-11-15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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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日前透露,正着手制定的“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将认真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将特别制定限制和禁止开发的项目目录。同时,逐步在中、西部地区打造两个区域性的产业转移对接平台,但不能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转移到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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