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拟对高污染产品征消费税

   2011-11-11 国家石油化工网

47

      环保部11月9日公布的《“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明确,环保部配合财税部门,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修订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同时,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保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规划》提出,将推动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并不断研究基于环境成本考虑的资源性产品定价政策,将资源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破坏成本纳入煤炭、石油、天然气、稀缺资源等资源定价体系中。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