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细化举措助推乡村振兴

   2020-10-21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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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原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累计投

    原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重大能源项目累计投资超过2.7万亿元,有力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今年上半年,提前完成了“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显著改善深度贫困地区21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1900多万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电条件……

    这是19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晒出的能源行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绩单。他透露,下一步将编制好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细化落实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初步考虑在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优化农村能源供应结构,推进农村能源的变革,其中包括准备支持一批整县域农村能源革命的示范工程,先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

    能源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也是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充分发挥能源行业优势,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统筹推进能源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能源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平均停电时间从2015年的50多小时降低到15小时左右,综合电压合格率从94.96%提升到99.7%,户均配电容量从1.67千伏安提高到2.7千伏安。农村电气化率18%左右,比2012年提高7个百分点;空调保有量是2012年的2倍以上。2018年清洁能源占农村能源消费总量的21.8%,比2012年提高8.6个百分点,秸秆和薪柴使用量减少了52.5%。农田机井全部通上了电,农业灌溉成本每年节省100多亿元。

    “光伏扶贫工程收益稳定、见效较快,直接带动脱贫作用明显。” 章建华介绍说,全国累计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惠及近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每年可产生发电收益约180亿元,相应安置公益岗位125万个。“光伏+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农光互补、畜光互补等新模式广泛推广,增加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收入。

    能源开发建设也为贫困地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发挥了重要的脱贫带动作用。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贫困地区累计开工建设大型水电站31座、6478万千瓦,现代化煤矿39处、年生产能力1.6亿吨,清洁高效煤电超过7000万千瓦,合计增加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

    此外,中央能源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多措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定点帮扶87个贫困县,累计投入无偿帮扶资金60.4亿元,帮助建设扶贫产业项目、扶贫车间约11500个,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入15.2亿元;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19.5亿元,帮助解决贫困群众就业超过1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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