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机制正式建立

   2021-01-0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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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原题: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图为青海省内光伏基地。(资料图) 孙睿 

原题: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图为青海省内光伏基地。(资料图) 孙睿 摄  

   中新网西宁1月5日电 (孙睿)青海省能源局5日对外公布,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水电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风资源居全国前列,可用于光伏、风电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接续基地。

  2018年,中国官方批复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目前,青海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发电量占比、消纳占比居中国前列,能源发展成果丰硕。

  据介绍,为实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创新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和模式,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能源局充分沟通、协商,决定建立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共同协调推进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

  工作机制决定成立省部共建协调推进工作组,以青海省政府有关厅局、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作为成员单位,协调示范省建设过程中需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重大政策问题。成立省部共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示范省建设情况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对示范省建设的重大政策制定和发展规划编制等提供咨询建议。开展示范省建设情况评估,国家能源局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效果,分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示范省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和参考。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将依托省部共建有利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指导,全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助力国家如期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推动青海能源清洁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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