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经中央宣传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上报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被确定为“2007年全国国有企业典型”(以下简称“国企典型”)。
“国企典型”是中宣部、国资委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的成就,树立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联合推出的具有典型性和推广学习价值并予以重点宣传的国有企业。一般每届推出10家企业,包括5家中央企业和5家地方国有企业。入选企业要经国资委、中宣部层层选拔审核,最后报经中央有关领导批准。
入选本届“国企典型”的还有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3家中央企业,以及河南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丝绸集团公司、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5家地方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