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新基建”助推能源行业转型

   2020-12-14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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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系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将能源电力行业作为“新基建”中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之一。“电力新基建”作为以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以数字化技术和互联网理念为驱动,面向智慧能源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体系,是推动能源革命、实现能源电力行业数字转型、智能升级与融合创新转型的重要手段。

    为充分发挥“电力新基建”对能源革命的支撑作用,需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应用下的电力物联网建设为基础,以智慧能源系统运行控制云平台、能源互联网生态圈等为重点,探索实施路径,破解能源革命中的电力系统发展难题。

    一是建设电力物联网,推动能源技术与信息通信技术体系融合。应通过能源流、信息流与业务流的深度融合,为“电力新基建”的实施提供数据基础、算力支撑与平台支持。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内容包括:将智能感知、电力芯片等技术应用于边缘层的系统末梢信息数据采集,将5G等移动通信技术应用于基础设施层的信息即时、安全传输,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应用于平台层的数据管理,将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于应用层的能源电力信息价值挖掘。

    二是建设智慧能源系统运行控制云平台,推动能源生产供应清洁化与智能化。应依托电力物联网,建设智慧能源系统运行控制云平台,提高电力系统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能力。一方面,建设电网规划、运行状态监测等子平台,提供更安全、智能的输配电服务,满足集中式清洁能源大规模、远距离传输需求以及分布式清洁能源规模化、经济化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建设源—网—荷—储优化调度子平台,依托广泛布置的感知装置与边缘控制装置实现电力系统的状态全面感知与智能化运行,改善能源生产和供应模式,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三是建设智慧能源综合服务云平台,推动能效提升与能源服务升级。应将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应用于海量用能数据的融合、分析与管理,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首先是建立需求侧管理子平台,通过智能化终端用能设备与用能辅助工具的广泛使用,对系统内能源的供给和消耗情况全面、实时监测,并开展综合能效分析和多环节协调管控优化。其次是以能源灵活自主微平衡交易为重点,应用区块链等交易信息技术,建设电力交易子平台,支撑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储能主体与工业大用户及个人、家庭级微用能主体间的点对点实时自主交易,提高市场效率。

    四是建设能源互联网生态圈,推动平台经济与共享经济发展。应依照“平台+生态”思路,开展互惠共赢能源互联网生态圈建设,使数据服务于“发—输—配—用”各环节的企业、用户以及上下游的设备制造商、互联网公司、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等主体,形成数字化的能源新生态。通过建设开放共享的数字化技术平台,打通各主体间服务流、信息流、资金流,实现各主体间的数据共享与业务互动,有效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能源电力系统的转型升级和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创造良好平台。

    推进能源电力领域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国家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的保障。一是开展“电力新基建”架构设计与统筹规划。建议立足于我国能源电力行业自身的特点和现有的信息、控制、管理系统发展水平,结合“云大物移智”技术特点和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目标,开展“电力新基建”架构设计,明确关键业务领域及支撑技术领域,从而保证“电力新基建”能够满足智慧能源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运行以及信息数据共享需要,有效解决我国能源转型与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制定“电力新基建”相关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议由国家统一部署制定“电力新基建”的规范和标准体系,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集中科研攻关,依托能源电力、传统互联网等相关行业现有的标准体系,完善融合后纳入“电力新基建”体系框架中,最终形成完整的规范和标准体系,为智慧能源系统设备即插即用、信息实时交互及平台共享开放提供重要保证。

    三是建立适应“电力新基建”发展的开放市场环境。建议根据“电力新基建”实施下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探索构建适应能源电力行业数字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市场体制。(曾 鸣 王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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