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国际商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纾解加工贸易企业困难的重要部署,帮助企业应对全球疫情带来的冲击,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联合青岛海关,在全国首创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新模式。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是《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的任务措施,也是青岛自贸片区围绕企业需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新模式允许两种或两种以上保税原油(同一原产地或多个原产地)在保税监管场所内进行物理混兑调和,以此满足企业生产加工要求。该项业务对于促进我国原油进口、降低地炼企业成本、吸引国际大型石油公司入驻具有明显效果,对于提升我国保税现货原油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多世界原油市场份额,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从海关监管角度看,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涉及保税物流管控、原产地认定、完税价格审定、商品检验等多项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青岛自贸片区在全国率先打通上述多个监管环节,实现关税、企管、商检等跨部门协同治理,并有效防控风险,为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开展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此举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炼厂从全球采购原油后通常不能直接使用,而是需要根据不同的生产装置和产品需求,先进行混兑调和。按照原来监管模式,我国地炼企业使用的多是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混兑的原油,由于在国外混调,换小船中转,导致运费提高,到岸原油价格增加,且地炼企业需要一次性缴纳购买原油的关税,增加了资金压力。而实施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后,贸易商可采取订单式保税原油混兑调和定制方案,为客户提供私人定制化服务,各炼化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诉求,小批量、多批次、多种类购买混兑原油。这既满足了炼化企业生产不同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又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据测算,地炼企业采购成本可节省2.2元/吨,贸易商通过原油混兑可提升约20元/吨的效益。
新模式得益于新的监管办法。青岛海关首次明确不同原产地的保税原油混兑调和后的原产地申报规则,创新采取“入区一次性准入检验+出区验核放行”的方式,在确保保税原油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同时,为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同时,青岛海关对保税监管场所实施年度盘查,通过金关二期数据、油气系统监控与实地抽查巡查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混兑调和业务全过程的数据、物流监控和安全管控,切实防范未办结海关手续擅自入出库风险。
山东是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集聚着40多家地炼和石化产业,总炼油能力1.65亿吨,规上地炼企业炼油总能力占全国地炼炼油能力的61%、全国总炼油能力的18.5%。青岛自贸片区根据不同炼厂的多样化需求进行保税混兑调和,今年1至10月份,油品混兑业务量已突破120万吨。
据介绍,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开展以来,吸引了俄罗斯石油、巴西国家石油、道达尔等世界原油巨头企业纷纷在青岛港建设“原油超市”。其中,英国石油公司已率先与山东港口集团签订合作协议,预计首年度可实现原油混兑量约150万吨。随着政策落地,将会有更多原油通过这种方式通关入境并开展保税混兑调和业务,可以吸引更多贸易商入驻青岛自贸片区,激发市场集聚效能,提升青岛及山东保税现货原油市场竞争力,带动和实现油品贸易、金融、航运等为一体的全程物流供应链发展。下一步,青岛自贸片区将进一步扩大保税原油混兑业务规模,积极争取保税燃料油混兑等更多业务模式创新开拓,以便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共享发展契机,共度疫情难关。(马刚 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