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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自2011年度开始,全面推行财务决算全级次报送工作。所有央企应将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全部纳入财务决算报送范围,除BVI、壳公司等特殊子企业外,均应分户编报财务决算报表,并特别强调央企要做好涉及境外资产的决算编制工作。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