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柴油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2011-12-06 国家石油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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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监总局日前指出,柴油闪点一般大于55℃,按 GHS、《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20581-2006)和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类别,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但柴油属于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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