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公司与中种集团公司重组

   2011-05-13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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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式下发通知,中化集团公司与中国种子集团公司(简称“中种集团”)重组已获国务院批准,中种集团将并入中化集团公司成为全资子企业。
  中化集团公司与中种集团均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此次重组符合国务院国资委积极稳妥推进中央企业重组、做强做大中央企业的精神,同时也符合两家企业资源整合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相关领域营销网络、生产、研发、品牌及资金等方面的集成优势,强化中央企业在种子行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为农民增收、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中化集团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财富》全球500强排行榜的企业集团之一,2006年第16次入围。也是我国四大国家石油公司之一,是我国最大的化肥产供销一体化企业,也是我国领先的化工产品营销服务商。
中种集团是我国集种子及优质农副产品的科研开发、生产、经营于一体的行业龙头企业。根据国资委核定的央企主业范围,中种集团主业为:农作物种子与种苗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
  今年4月份,国务院批准中化集团公司与另一央企沈阳化工研究院重组,将沈阳院并入中化集团公司成为全资子企业。沈阳院在农药研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加上中化集团公司原来在农药营销、品牌方面的发展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中化集团公司在农药业务领域的实力。
  此次中化集团公司通过重组中种集团,发展壮大种子业务,将进一步壮大中化集团公司在农业投入品领域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扩大中化集团公司作为我国农资领域“国家队”、“主力军”的强势地位。中种集团并入后,也将借助中化集团公司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和农资营销网络优势,实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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