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即将“满月”

   2021-08-23

40

核心提示:  原题:全国碳市场即将“满月” 业界:发挥金融功效 创新与风控并重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 (黄盛

  原题:全国碳市场即将“满月” 业界:发挥金融功效 创新与风控并重

  

  人民网北京8月13日电 (黄盛)7月16日上线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即将“满月”。全国碳市场运行如何,未来怎样发展,对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将起到怎样的影响?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构建全国碳市场应更多体现金融属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创新碳金融产品类型和服务形式,进一步发挥金融在碳市场建设中的支持作用。但要进一步推动碳金融体系的层次性发展,还应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出符合市场实际需求、流通能力强的碳金融产品,把握好减污降碳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

  积极探索碳金融产品,提升碳市场流动性

  今年2月2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此后,以开户、结算、存管等业务为主的碳金融基础服务和以碳质押贷款、碳债券、碳资产回购等为主的碳融资产品,驶入发展“快车道”。

  此前,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表示,发挥金融支持低碳发展的功能,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是绿色金融支持,二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围绕发挥金融在碳市场建设中的支持作用,刘桂平认为,碳交易的底层逻辑是排放权的转移,包含配额分配、登记、交易、核查、评估等诸多环节,实际运行成本较高,限制了市场效率。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包括碳衍生品在内的金融产品,有利于发挥碳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降低交易成本。

  据悉,碳金融工具主要有碳现货、碳期货、碳资产抵押、碳信托以及挂钩排放权的结构性产品等碳金融创新。世界自然基金会顾问徐楠向人民网表示,在当下的市场实践中,碳债券、碳基金、碳质押贷款等探索已经形成的一些案例。这些碳金融的直接功能是联通碳市场和资本市场,使符合特定条件的碳减排工具具有更强的资产属性,并进一步深化碳交易的流动性。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赵越也认为,碳金融工具及衍生品的创新有利于增加碳交易的流动性。赵越对人民网财经表示,全国碳市场引进碳金融衍生品能够更好地实现发现碳价格、稳定碳价的作用。

  “碳金融的衍生品可以让碳市场中现货市场的价格发现更有效率。现货商品最重要就是流动性,有了这些衍生商品之后,商品流动性变好,有利于现货能够拥有更好的价格。”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施懿宸认为,碳金融的发展不仅会让现货市场更活跃,而且会让更多企业受益。

  鼓励衍生产品创新,注意防范风险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正在启动的碳排放权配额发放及交易市场,属于碳市场的一级现货市场交易;碳期货、碳期权、碳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属于碳市场的二级市场金融产品;碳质押授信、碳托管、碳回购等产品属于碳融资服务市场;碳指数、碳保险等属于支持服务市场。

  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前不久指出,发展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抵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碳交易市场,要稳妥开展碳金融产品交易。他表示,要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完善客户授信管理,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协同推进绿色转型和数字化转型,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管理能力;健全绿色金融监管办法,优化市场准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支持创新业务模式,把握好减污降碳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

  目前,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市场上进行较多尝试,但碳金融产品尚未形成规模化发展。稳步推动碳金融体系,还需要引导金融机构探索适合自己特点和需求的衍生产品及服务。

  “此前,国内试点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碳金融衍生品开发较少,还未形成真正的碳金融市场。”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认为,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以碳减排指标、碳配额为标的,相继开展一系列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认为,为推动碳金融体系的层次性发展,在稳步前行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可出台激励措施,适当鼓励碳金融产品创新试点;金融机构应丰富产品类型,鼓励创新形式,探索贴合企业和机构实际需求,具备可操作性、简便性、流通能力强的碳金融产品;对于风险较高的碳金融衍生品,近期可以推动场外产品,如碳远期、掉期产品,还要加强有效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