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集中整治工业园区违法排污

   2006-06-09 《中国化工报》杨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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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类工业园区降低环保门槛等环境违法现象,河北省近日决定,对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焦化、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

河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河北将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者擅自投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停止生产;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

据介绍,河北将对建有污水处理厂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或依法关闭;对未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工业园区内不能达标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对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转、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识的企业,限期整改。对达标无望的,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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