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内企业集中排污得到一定遏制

   2007-05-08 新华社顾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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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环保总局获悉,通过开展集中整顿,工业园区内企业集中排污问题得到一定遏制。去年全国各地共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981个,检查园区企业29890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4162家,重点整治了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3149家企业。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无视国家环保法律,不顾当地环境容量,致使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频发,直接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局,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成为社会的不和谐因素。2003年,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围绕解决一两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4年来,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七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积极行动,先后在重点行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十五小”企业、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了解,江西省92个工业园区已有68个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安徽省对全省89个工业园区的4000多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由检查前的40%提高到77.3%,“三同时”执行率由20%提高到69.7%,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也稳步提高。广西梧州市加强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入园44家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天津市环保、安全监管部门相互配合,深入开展小化工专项整治,对北辰区西堤头等7个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治理,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云南省对公路沿线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查处违法企业177家,并对国、省道和旅游道路沿线实施环保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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