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发布

   2021-12-14 中国石化报《炼化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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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报讯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对《规划》进行

本报讯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对《规划》进行详细解读。《规划》就“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作出具体部署。

《规划》确立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的具体指标: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1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其中乙烯等重点工业产品单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4.8亿吨,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绿色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1万亿元。

《规划》提出“聚焦1个行动、构建2大体系、推动6个转型、实施8大工程”的整体工作安排。

其中,1个行动是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规划》提到,制定工业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基于流程型、离散型制造的不同特点,明确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的主要碳排放生产工序或子行业,提出降碳和碳达峰实施路径。

2大体系包括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体系、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

6个转型包括向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具体到石化行业,《规划》提到,要加快钢铁、石化化工等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推动重化工业减量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要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严格控制钢铁、煤化工主要用煤行业煤炭消费,鼓励有条件地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加强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企业间原材料供需结构匹配。推进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推动钢铁窑炉、水泥窑、化工装置等协同处置固废。聚焦涉重金属、高盐、高有机物等高难度废水,开展深度高效治理应用示范,逐步提升印染、化学原料药、煤化工等行业废水治理水平。

8大工程包括工业碳达峰推进工程、重点区域绿色转型升级工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工程等。具体到石化行业,《规划》提到,重点推广石化化工行业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先进煤气化等先进节能工艺流程。实施高效催化、过程强化、高效精馏等工艺技术改造,以及废盐焚烧精制、废硫酸高温裂解、高级氧化、微反应、煤气化等装备改造。(钟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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