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全国从沿海地区到内陆省份相继规划建设了一大批化工园区。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要求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土地作为经济活动的载体和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也必然要求其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化工园区建设中,土地的集约利用成为不可忽视的课题。
在我国,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土地作为稀缺资源,决定了化工园区的建设必须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必须从认识上、政策上、措施上加大力度,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机制的形成。化工园区的土地利用必须走节约和集约用地的道路,努力做到“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决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机遇,严格保护土地资源,走出一条节约集约用地的新路子。
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必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耕地的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控制工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以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化工园区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不得占用好地。做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力求节约每寸土地。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绝对不能占用。
要正确处理化工园区建设中的土地使用问题,做到工业建设与耕地保护的统一。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要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土地保护的关系,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要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保护耕地,关键在领导。各级政府对保护土地资源要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科学、合理、依法、节约用地的观念。
要加强化工园区的用地管理。要贯彻“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土地供应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保障国家重点化工项目必需用地。要提高土地的产出和使用效率,在化工园区内应建设公用工程“岛”,集中建设供热中心、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工业气体、区域变电所、仓储区、机械加工及维修、管理中心等。化工园区内的厂区绿化应注意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要充分利用零星空地和预留地,合理进行布置,有效地发挥绿化植被的功能。绿地率设计要合理、符合国情,前几年片面提倡建设“花园式工厂”,有些地方的开发区要求绿地率高达40%,造成了土地的浪费。
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化工园区规划要与城镇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道路建设规划相协调;园区内建筑风格、绿化美化要协调。土地的用途应通过科学的规划进行确定,集约高效、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为了进一步提升化工园区用地对经济建设和外来投资的承载能力,加大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及投入产出的强度,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由求商、招商向选商转变,提高化工园区内企业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