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1月2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王斌21日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促进汽车消费绿色发展,有利于推动汽车全生命周期减排降碳,有利于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升级。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
《实施方案》明确,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推动健全农村运维服务体系。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深入开展公交都市建设,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出行占比。
王斌表示,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汽车流通全链条绿色发展,绿色消费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汽车绿色消费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销售大幅增长。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新车销售比例跃升至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784万辆,占我国汽车总量的2.6%,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左右。二是二手车市场更加活跃。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1758.5万辆,同比增长22.6%。全年二手车交易量占新车销售量的比例达到0.67,创历史新高。三是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加速推进。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朱呈义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当提高党政机关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在公共机构内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
激发绿色电力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
《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加强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耗能企业电力消费中绿色电力最低占比。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银河证券报告认为,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绿色电力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在火电价格上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等背景下,社会对新能源发电接受度提高,绿电溢价和消纳比例仍有提升空间。(中国证券报 记者 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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