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参与制定的宏观与工业园区两项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日前已经完成。这将改变以GDP为单一衡量经济发展指标的现状。
据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有关人士透露,根据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将由资源产出指标、资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废物处置指标四大部分构成。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冯之浚指出,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将成为《循环经济法》的主要内容。这有助于解决过去以GDP指标作为单一考核标准的弊端。
冯之浚介绍,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度的建立,需要以建立准确的统计核算制度为前提。这有助于解决当前对循环经济发展状况评价标准不一问题,从而为区域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的基础。
他还透露,此次完成的指标体系是宏观与工业园区两套,今后可能还将继续研究城市循环经济、区域循环经济等评价指标。
对于已经完成的指标体系,发改委方面指出,宏观层面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用于对全社会和各地发展循环经济状况进行总体的定量判断,为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工业园区评价指标则主要用于定量评价和描述园区内循环经济发展状况,为工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