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何鼓励化企进园区

   2007-09-21 中国化工报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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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目前我国现有耕地仅有18.27亿亩。虽然现有耕地已接近必保的18亿亩红线,但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还要占用部分耕地。这是一对矛盾,而化工园区就是化解这一矛盾的方式之一。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说:“只要符合规定并且手续完备,国家支持化工企业进入园区。因为园区形式符合化工产业的发展需求。”这也是第一次从掌管国土资源的部门得到对化工园区支持的观点。
    应当说,建化工园区比单独建厂更省土地。上世纪90年代初期,港台的化工企业开始向大陆转移,选择在珠三角地区办厂。由于将企业建在了经济开发区,所以化工企业数量虽然猛增,但并没有占用太多的土地。道理很简单,任何一家化工企业,从动力到排污的装置都不能少,将众多企业集中在一起,建一套锅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就能将入园的所有企业兼顾起来,省去锅炉房、污水沉淀池等需要占用的土地。
    进入新世纪以来,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化工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大量的内外资投向这一地区的石油化工产业。通常情况下,建一家中型化工企业要占地数百亩甚至上千亩,大型企业占地数千亩的也有。如果将有上下游关系的企业请到同一个园区,公用辅助、物流传输、污水处理等环节均可实现一体化,既节省投资,也节省用地。笔者在上海化工区看到,入区的多家大型化工企业共用一条公共管廊,管廊由四层管架构成,到哪家企业就与哪家企业的自用管道对接。从上游的炼油、乙烯,中游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聚碳酸酯、烧碱,到下游的精细化工产品、合成材料等终端消费品,均可由区内管道联通,为每家企业省去了自设管道的费用,同时也省去了本该重叠铺设管道所需的土地。
    再有,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大,许多原本在郊外的化工企业被扩进了城区,因此面临搬迁问题。如果将这些企业请进化工园区集中经营,腾空的企业用地可用于城市建设。因此,化工企业进园区,只会省地而不会多占土地。这样的产业发展方向,国家当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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