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改革:在天然气市场化进程中提速

   2017-01-11 石油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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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天然气管道建设情况概述2016年,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持续推进,全年建成干线、支干线管道里程1500千米,

天然气管道建设情况概述

2016年,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持续推进,全年建成干线、支干线管道里程1500千米,截至2016年年底天然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近7万千米。2016年,我国又有两条长输天然气管道开建——6月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中国境内段在黑龙江黑河开工;7月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分别在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等标段全面开始建设。10月西气东输三线东段江西段进气投产;12月福建泉州段主线竣工送气,西三线东段全部建成。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自2014年中国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开始酝酿以来,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中提速,天然气管输价格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定价机制向市场化迈进

2016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改革政策密集发布,可谓一环扣一环。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国家2015年将非居民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下调0.7元/立方米,并提出2016年11月20日后允许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上浮20%,利用价格手段调节市场供需。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不再执行政府指导定价,通过价格杠杆对市场供需进行调节,尽可能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这个通知被认为是为即将出炉的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做好铺垫。

去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除陆上管道气供城市燃气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用户用气价格均已实现市场化。除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占消费总量80%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决定。中国天然气改革市场化又迈出一大步。

与此同时,2015年7月1日,由新华社、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申能集团、北京燃气、新奥燃气、中国燃气、港华燃气、华能国际10家单位为股东的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启动。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2016年11月26日,这个国家级交易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天然气交易量有望突破150亿立方米,占全国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左右。同时,这个中心还发布了包括中国液化天然气出厂价格指数、中国华南LNG交易价格指数在内的三大油气市场系列价格指数,以反映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决策参考。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作为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能够真实反映我国天然气的市场价值,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供需矛盾,有助于加快我国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步伐。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构建,有利于建立不同来源的天然气价格相互关联、有效联动的统一定价机制。此外,建设天然气交易中心,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天然气分销商与最终用户,扩大市场范围,促进天然气全产业链的良性互动与发展。对天然气产业链体制改革、管网独立运营、形成独立的输配气价起到一个倒逼作用。

天然气管网改革加速

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油气体制改革就已经确立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目前,我国在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方面还没有系统的制度规定,定价透明度有待提高。而且,现行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多数实行“一线一价”,这种定价方法是在“单气源、单管道”的供气方式下确立的。随着管道建设速度加快和供气安全要求提高,越来越多的管道连接成网,我国现行的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天然气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管网改革已成为业界共识,而推动管网设施的第三方公平准入成为关键。

2016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改革后的管道运输价格机制的核心变化首先是定价方法的变化。原来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原理监管管道运输价格为主的定价方法将调整为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定价,即在核定准许成本的基础上,通过监管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收益,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进而核定管道运输价格。

此次出台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8%的准许收益率为税后投资收益率、负荷率按75%计算。

这意味着如果管道运输企业实际负荷率低于75%,则实际收益率可能达不到8%甚至更低,只有加大向第三方开放力度、提高负荷率,才能获得准许收益甚至更高的收益水平。两个《办法》的出台,将对国内天然气市场建设和相关行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管道积极性,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两个《办法》还明确要求经营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的企业,原则上应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暂不能实现业务分离的,应实现管道运输业务财务独立核算。这被视为油气改革中管网独立的第一步。

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

自2016年10月以来,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先后公布了符合条件的管网基础设施公开信息。随后,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督办公室等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陆陆续续公开了他们的省内管网资产信息。

据中国石油公开信息显示,自2006年5月以来,陕京二线为中国石化代输天然气,有力支持了中国石化在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等市场的天然气供给。自2014年以来,中国石油为新奥能源、北京燃气、南京太平洋、上海天然气管网等第三方用户开放江苏LNG接收站、唐山LNG接收站、大连LNG接收站及其外输管道,进行进口LNG的接卸、存储、装车、气化和代输服务。

2016年12月7日,中国石油油气管道首次向民企开放,西气东输与广汇能源签署框架协议,将向广汇能源江苏启东LNG分销转运站实行第三方开放。根据协议,西气东输从广汇能源收取代相应代输费。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石油的天然气改革步伐不断加速。2016年11月25日,中国石油对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此次改革对天然气销售业务实行“天然气销售分公司—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两级管理架构。其中,天然气销售分公司负责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管理和运营,按直属企业管理;组建北方、东部、西部、西南、南方5大区域天然气销售分公司作为其所属机构,按分公司设置;区域天然气分公司下设省级代表处,作为其派出机构。这意味着中国石油正式拆分天然气销售和管道业务。

中国石油作为我国天然气领域的“领军者”以及天然气改革的主要角色,已经开始动真格。在国企、民企双方合作供应的局势下,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大型国企签订天然气转运协议,天然气产业市场化的改革也将会大大提速。

另外,广汇能源、新奥能源、哈纳斯集团、华电等民营和非油气企业纷纷布局LNG业务。华电集团、新奥能源、北京燃气、广汇能源、保利协鑫等企业与国外LNG供应商签署相关协议;同时积极参与海外上游领域,例如新奥集团近期拟收购澳大利亚桑托斯公司11.7%股份,成为该能源企业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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