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结构调整,这事儿委员们有点急

   2017-03-06 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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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7年做好工作,首先还是发展问题,而核电发展应该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

“2017年做好工作,首先还是发展问题,而核电发展应该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3月4日上午的政协会议分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贺禹“三句话不离老本行”。

说到国家能源结构调整,不得不提中国2016年签署的《巴黎协定》。我们向世界做出郑重承诺,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虽然去年我国用碳量有所下降,但总体还在上升,这不免让贺禹有些着急。

“这些事情看起来遥远,但实际上和我们现在的工作直接相关。”贺禹说,“如果到2020年,我们还一天到晚着急雾霾的事儿,我们小康的水平是打折扣的。所以清洁能源的发展,应当是201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

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15%的比重目标,已经写入我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然而,近期出现的弃风、弃水、弃光乃至弃核等一系列问题,也让委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去年我们整个国家弃核达到430亿度电,这是严重的浪费。”贺禹在发言中提到,火电不发电还可以节省煤炭,但核电燃料一旦安装,即使不用也要在一定时间内取出来进行处理,否则“这是浪费资源,对经济、社会也是个损失”。“核电既然已经建了,就要最大效能地发挥它的作用。”贺禹说。

贺禹谈的问题,让多位委员打开了话匣子。全国政协委员陆桂华不禁插话,水利发电面临着与核能类似的状况,“电价很低,还发不了电”,弃水现象也让水利发电领域的专家一筹莫展。讨论中有委员指出,四川省发的电想输送至浙江、江苏,但因为当地会考虑照顾本地电厂的效益,所以并不会被全部接收。也有委员指出,应该打破这种以省为单位的电力发展格局,实现全国层面的电力平衡,并优先考虑消纳包括风、光、水、核电等清洁能源,之后再消纳非清洁能源。

此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也曾表示,“未来某一天,我们煤炭、电力消费走上一个更低的总量,是一个合理的事情,是我们应该接受的一个事情,这才好。”

一个有关清洁能源的话题,成为场外委员讨论的热点,也引发了会场讨论的小高潮,可见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是很多委员共同关心的话题,自然这也是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方向。

但贺禹也在发言中强调,这样的调整应该朝着“供给侧改革”的方向迈进,毕竟“国家投入这么多,建了清洁能源,却不能发挥它的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涉及到不同类型能源间的博弈,也面临地方保护的难题,能源结构调整如何解局?全国政协委员周建平在讨论中提出的建议值得思考,“应该推动有关清洁能源使用的立法”。委员们纷纷对这一建议点头表示认可。或许只有法律的保护,才能为清洁能源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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