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天然气成为转型主体能源

   2017-01-24 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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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天然气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形成良性互补、融合发展,这也是我国治理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天然气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形成良性互补、融合发展,这也是我国治理大气污染、应对气候变化、实施能源革命最为现实的选择。应大力发展天然气产业,逐步把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能源体系中的主体能源。

在能源转型大背景下,天然气作为最清洁的化石能源,在未来较长时间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天然气市场将随着国家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和碳减排的约束、资源保障能力提高,以及市场化机制完善等因素得到进一步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总量将达3000亿立方米至3600亿立方米。

目前,世界天然气发展正出现新的变化。从资源来看,常规、非常规天然气资源都非常丰富,随着技术突破,可以为世界稳定供应100年以上。从消费看,未来世界天然气消费将集中在发电和工业原料两大领域。从世界天然气供需格局看,随着“页岩气革命”的成功,美国从天然气进口国变成出口国,全球天然气资源的流向也发生巨大变化,由西向东的天然气流向将成为主流。从天然气国际贸易体系和形式看,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低位震荡和世界天然气供需整体宽松,液化天然气(LNG)“亚洲溢价”将逐步缩小,LNG贸易可能快速增长,LNG现货和短期贸易增长较快。另外随着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亚太地区将逐步形成新的价格体系,有利于未来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开放。

2004年西气东输管道建成投运,标志着我国天然气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的波动阶段。2005年至2013年,我国天然气绝对消费量年均增速高达17.1%。201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5.9%,但仍远低于世界24%的平均水平。

在这一过程中,我国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实现国产多元化、进口多渠道的供应格局。同时,天然气基础设施构架基本形成,保障作用逐步增强。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天然气长输管道里程超过6.4万公里,投产LNG接收站12座,建成储气库18座。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规范和引导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政策,初步建成了天然气产业政策体系。

然而,目前我国天然气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国家相关政策对天然气的定位不统一、配套不完善,激励尚待提高。其次,与替代能源新的挂钩定价机制尚未实现动态调整。尽管国家发改委确定了门站价格与燃料油和LPG价格挂钩,但在具体执行层面尚未完全实现;峰谷气价等季节气价在价格公式里没有完全体现,对市场会产生一定影响。再次,部分地区供气中间环节较多,造成终端利用价格偏高,抑制了消费。最后,从基础设施看,地下储气库调峰能力严重不足,影响天然气安全供给和下游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的趋势将不断向好。

资源供应方面,供应条件逐步好转,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我国天然气供应将形成主体多元、国内国外并重、常规非常规并举的资源保障体系。预计2020年,国内常规和非常规资源供应量有2200亿立方米,进口气1400亿立方米,总供应量达到3600亿立方米。

市场需求方面,我国天然气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我国碳排放的承诺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迫切需要清洁低碳的天然气。到2020年煤炭消费需求要降到58%,天然气上升到8%至10%,我国天然气市场潜力巨大。

输配方面,天然气整体输配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将不断加速。到2020年,天然气管道线总里程将达10万公里。联通海外、覆盖全国的“区内成网、区域联通、气源多元、调运灵活、供应稳定”的供气管网格局基本形成。

调峰方面,综合性天然气调峰体系有序建立,初步形成以地下储气库调峰为主,LNG接收站、气田、CNG和LNG储备站调峰为辅,可中断用户为补充的综合性调峰体系。

市场化方面,我国天然气市场化的价格机制初步形成。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原则,气源价格、城市门站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逐步放开。政府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输配气环节分级监管。同时,理顺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尽可能对大用户采用直供方式,规范中间环节收费。

借鉴世界典型国家天然气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十三五”我国天然气利用增量主要来自于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交通运输和城镇燃气四大领域。加上小部分化工用天然气,五大领域的总需求大约是3000亿立方米至3600亿立方米之间。这需要靠政府的推动和市场化的价格改革,以及对管道运输等中间环节的成本降低才能够实现。(作者:韩景宽,为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副院长,本报记者薛子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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