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能源局近期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合理调节资源开发收益。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支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妥善分流安置员工。
《规划》提出,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2020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能源消费总量。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自给率保持在80%以上,增强能源安全战略保障能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能源清洁替代水平。
——能源供应能力。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国内一次能源生产量约40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39亿吨,原油2亿吨,天然气220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7.5亿吨标准煤。发电装机20亿千瓦左右。
——能源消费结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
——能源系统效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以下,电网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能源环保低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能源普遍服务。能源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实现基本用能服务便利化,城乡居民人均生活用电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规划》提出,要完善能源发展相关财政、税收、投资、金融等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促进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等。继续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支持煤炭企业化解产能过剩,妥善分流安置员工。支持已关闭煤矿的环境恢复治理。
——完善能源税费政策。全面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合理调节资源开发收益。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完善脱硫、脱硝、除尘和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加强运行监管,实施价、税、财联动改革,促进节能减排。
——完善能源投资政策。制定能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加强投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完善非常规油气、深海油气、天然铀等资源勘探开发与重大能源示范项目投资政策。
——健全能源金融体系。建立能源产业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稳步发展能源期货市场,探索组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权交易市场。加强能源政策引导,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融资,加大担保力度,鼓励风险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能源项目。鼓励金融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创新能源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创新型能源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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