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0工业园区环保亮红灯

   2007-12-24 中国化工报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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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环保局日前召开全省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新闻通报会,对全省环保问题“特别突出”的10个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进行严肃处理。
    因为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混乱,辽宁省环保局对抚顺经济开发区和盘锦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环境保护区域限批,除污染减排项目外,停止所有项目的环保审批,将环保审批权上收至所在市环保局。沈阳化工园区总排口COD(化学需氧量)浓度达到3560毫克/升,超标了35倍,被限期2个月实施整改。
    辽宁部分工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急功近利,招商条件一味放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明显滞后。据了解,全省56个省级开发区中,只有13个开发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77%开发区没有污水厂,还有个别开发区出台阻碍环境执法工作的“土政策”,使得一些超标排污的违法企业得不到有效整治。
    这10个开发区都被要求在2008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从2009年开始停止一切涉水项目的审批。对违法建设和超标排放,所在地方环保局给予上限处罚,按上限追缴排污费。对有关负责人将依法追究法律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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