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发布通稿,中共中央、国务院已经正式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堪与“电改九号文”比肩的油气体制改革文件初露真容。虽然到目前为止,《意见》全文并未公布,但从通稿中也可窥见此次改革的矛头所指。
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是通稿传达的油气领域体制改革的鲜明信息。在《意见》部署的八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中,几乎都有“市场”的字眼出现。
上游勘查开采领域,将会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局面;中游油气管网运营领域,各级管网均将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下游油气产品定价领域,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另外,国有油气企业改革,也将鼓励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一场油气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呼之欲出。
相对于中下游环节,当前上游勘查开采领域机制固化问题更加突出。此前在新疆开展的新增油气区块地方自主开发试点,已开改革先河。此次《意见》中,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被列为重点任务的第一位。
《意见》指出,在保护性开发的前提下,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相对于整个能源领域,油气开采板块投资主体更加单一,民间资本进入门槛更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固定资产投资为2331亿元,同比下降31.9%。同期该领域民间投资仅为240亿元,刚刚达到全部投资的10%。较之煤炭开采业和电力行业,无论从绝对数量上,还是占比上,油气领域民间投资都难以望其项背。
长期以来,我国石油年产量稳定在2亿吨左右,没有突破。天然气2016年产量1371亿立方米,同比增幅也仅为1.5%。相较于我国油气消费的增长速度来看,无疑会导致缺口越来越大。对外依赖程度有日益严重的趋势。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石油储量探明程度仅为34%,天然气储量探明程度更少,不足20%。
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在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主导下,引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无疑有助于更好地开发油气资源,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这对于我国能源安全意义重大。
投资主体的放开,并不意味着准入门槛的降低。反之,《意见》强调,油气勘探开采领域要建立区块退出机制,加强安全、环保等资质管理,一切勘探开采行为要建立在保护性开发的前提下。
故此,《意见》指出,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就是要实现安全、高效、创新、绿色。保障安全,保证供应,保护资源,保持市场稳定。(刘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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