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化工园区签署《共同宣言》

   2008-07-11 中国化工报原小瑛

68

 

      记者近日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主办的2008年中国化工园区发展论坛上获悉,来自全国化工园区的代表签署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生态、环保安全化工园区共同宣言》。
      《共同宣言》主要达成以下共识:化工园区化符合世界化学工业的发展趋势,符合行业集约化发展的规律,是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的方向。目前,我国化工园区发展中尚存在建设项目缺乏统筹引导、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环境管理体系不尽完善、安全应急和公共管理体系不够健全等问题。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化工园区必须履行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化工园区作为化学工业一种新型产业形式,离不开政府、社会、社区的支持和理解。化工园区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同时,应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沟通,定期向社会发布园区安全环保信息,有条件的园区还应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共同宣言》还明确了下一步的行动目标,一是根据当地的资源、市场和基础设施条件,充分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强调构建和优化产业链,形成上下游产品衔接紧密、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避免产品、项目与产业链雷同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以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为目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环境、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园区发展模式。三是把环保要求作为项目引进和投产的重要前置条件,对园区内不符合区域环境要求的项目予以调整,已造成区域环境污染或生态严重破坏的,要停止生产。四是不断完善园区公用工程服务体系,加强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
      《共同宣言》承诺,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机制,对入园项目严格筛选、科学论证、有取有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强制退出。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原小瑛)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