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乙醇汽油不能与人争粮

   2017-10-12 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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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

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上,明确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方案》实施的基础和前提,避免出现与人争粮、与粮争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负责人表示。

《方案》强调,在发展重点上要坚持总量控制、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大力发展纤维素燃料乙醇等先进生物液体燃料。

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始于“十五”初期,2001年为了解决大量陈化粮处理问题,改善大气及生态环境质量,调整能源结构,经国务院同意,启动了生物燃料乙醇试点。从“十一五”起,我国根据形势变化暂停了粮食燃料乙醇发展,陆续在广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建成多个非粮燃料乙醇示范项目或产业化装置。

截至目前,我国生物燃料乙醇年消费量近260万吨,产业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全国已有11个省区试点推广乙醇汽油,乙醇汽油消费量已占同期全国汽油消费总量的1/5。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在有力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也带来了政策性库存高企等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专家纷纷建言献策,建议参考国际经验,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调节粮食供求,有效处置超期超标等粮食,提高国家粮食安全水平,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超期超标等粮食可支撑一定规模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此外,国际市场玉米和木薯年贸易量达1.7亿吨,5%即可转化生物燃料乙醇近300万吨。国内每年可利用的秸秆和林业废弃物超过4亿吨,30%即可生产生物燃料乙醇2000万吨。

由于涉及粮食问题,在发展时要慎重。为避免出现与人争粮、与粮争地的问题,《方案》提出了“着力处理超期超标粮食,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科学合理把握粮食燃料乙醇总量”等原则和要求。

从规划布局上,《方案》提出统筹制定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案,其中对于以玉米、稻谷等为原料的粮食燃料乙醇产能布局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从机制建设上,强调完善粮食原料定向供应机制,保障燃料乙醇企业优先消纳超期超标粮食,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从监管运行上,提出加强对生物燃料乙醇全产业链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制度,并明确了对于违规使用粮食原料的责任和处罚。

《方案》还重点加强了监督管理有关内容,提出“加强对生物燃料乙醇全产业链的监督管理,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全程闭环监管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生物燃料乙醇生产,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制度”等具体监管举措。(作者:李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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