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将成为能源合作新亮点

   2018-05-24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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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下称国经中心)日前在北京举行智库丛书成果发布会,国经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景春梅介绍了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下称国经中心)日前在北京举行智库丛书成果发布会,国经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景春梅介绍了国际能源合作方面的研究成果。报告称,近年来能源生产中心“西移”而消费“东扩”,油气大国博弈更加激烈,地缘政治变化使得能源合作环境更趋复杂。新形势下,国际能源合作亦呈现出新趋势,共建“一带一路”将成为能源合作新亮点,全球能源治理将成为能源合作制高点。

报告称,近几年国际能源合作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能源生产中心加速“西移”,供应格局多极化。能源生产中心向“西半球”转移,打破了原来欧佩克主导的供应格局,北美特别是美国成为全球油气资源供应中心,加上俄罗斯、中亚的油气资源,油气供应方面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二是能源消费中心继续“东扩”,新兴经济体消费不断上升,特别是中国和印度消费量不断增加。三是能源消费结构多元化,进入“四分天下”的时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已成为一次能源消费中最具潜力的领域,未来有望与煤、油、气形成“四分天下”的格局。四是国际油价剧烈波动使得全球油气大国的博弈更加激烈,全球能源走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五是地缘政治变化导致能源合作环境更趋复杂。

美国页岩油气革命和能源独立政策正在改写国际能源地缘政治格局。“从去年的卡塔尔断交风波到沙特反腐,以及美国对俄罗斯、伊朗、朝鲜的制裁等都给国际能源合作蒙上了阴影,国际能源合作环境日趋复杂。”景春梅说。

在新的形势下,国际能源合作呈现出四大新趋势,一是维护共同安全成为国际合作新理念。二是能源转型与应对气候变化仍然是合作的主旋律。三是共建“一带一路”成为能源合作新亮点。四是全球能源治理成为能源合作制高点。

现行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要么反映传统的能源生产国利益,要么反映主要发达国家的利益,难以平衡新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利益诉求和分歧。“在此背景下,亟须构建新的全球能源治理机制,维护包括能源生产国、消费国、过境国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国的核心关切和整体能源安全,并充分体现新兴能源大国的利益诉求。”景春梅强调称。

1978年以来,我国能源合作从过去的“引进来”走向目前的“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从全球能源治理的跟随者变成影响者,在合作方式和合作理念上均有巨大提升。虽然我国在全球能源市场上的体量不断增大,但影响力仍然不够,企业“走出去”的国际化水平还不高,开展能源国际合作的总体能力与经济规模和体量还不相称。

“我们希望在2035年的时候形成一个我国深度参与的、充分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关切和需求的以建设全球能源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国际能源治理机制。”景春梅无比憧憬地表示。

景春梅提出以“一带一路”为突破口,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勾画一个区域的合作框架,同时勾画国际合作框架。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区域重点主要包括:一是推动与俄蒙中亚、西亚北非的战略对接。这些中亚国家是全球油气资源的核心地带,也是我国油气资源的主要来源地,应该与其开展全产业链的合作。二是推动与东南亚、南亚地区在重点领域的对接,以点带面开展合作。三是推动与中东欧、独联体国家能源合作的先期培育。

对于东南亚和南亚地区,应发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优势,助力提升目标国能源生产与利用水平。完善跨境输电通道,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促进我国丰富水电等电能在当地消纳。

对于中东欧国家,景春梅表示,这些国家对新能源和低碳的要求很高,应该着重在新能源方面与其开展合作。

对于“一带一路”伙伴关系,报告称应该建立包括能源交易市场机制、贸易和投资合作机制、能源过度金融化监管合作机制、能源企业合作机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内的五大区域能源合作机制。

在能源交易市场机制方面,我国今年已经推出了原油期货,旨在建立亚太地区的原油交易市场,形成基准价格。在天然气方面,我们构建了上海、重庆等全国的油气交易中心,还有新疆的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旨在构建亚太的天然气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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