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独立的管网公司,现有油气企业业务被拆分,客观上提升了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能力,市场交易主体交易行为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一系列市场制度或规则也随之改变。这必将大大推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推动天然气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
我国天然气产业能在短短10多年内从商业化起步到快速发展,首先得益于天然气管网的发展,可说是“管网决定市场范围、管网决定发展空间”。因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的“组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下称管网公司),将是天然气体制改革中最为重大和根本性改革措施,进而重塑我国天然气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天然气上游勘探开采区块基本上被几大油气企业拥有,其他企业很难进入。在天然气产量继续大幅提升难度较大、管道气又受多方掣肘的情况下,资源供应增量靠进口LNG补充的比例不断提高。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运销分离,管网公平开放,格局大变,预计会有更多市场主体进口LNG,甚至是进口管道气。互联互通程度低和管网建设不足是当下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市场存在的两大问题。尤其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于天然气产业发展速度,不足以支撑天然气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有了独立的管网公司,现有油气企业业务被拆分,意味着在市场上垄断力被削弱,客观上提升了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能力,市场竞争将更激烈。在一定的合理收益下,这将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天然气基础设施领域,激发企业建设管网和开发的热情。
环视全球,大凡成熟的天然气市场一般由现货和期货市场组成。金融期货市场与实物现货市场相结合,这不但能使天然气产品定价更合理,也能帮助交易商通过金融工具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而组建管网公司,必将大大推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推动天然气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
多年来,我国管网建设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各投资主体建设的管道自成一体,在压力等级、管径大小、计量方式等方面各有不同,接入条件透明度不够,增加了相互间衔接的难度。管网公司开始运作后,市场交易主体交易行为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一系列市场制度或规则也随之而变。首先,各种气源要进入管网,就得有统一的标准和准入规则,结算方式也要统一。国家管网公司和各地省管网管道建设理念和技术水平也得协调一致。其次,由于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在运销分离后,可能会出现供气方与需求方违约的情形,这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和退出体系,以避免少数不守信用的主体损害市场运行规则。再次,管网公司属于自然垄断性企业,其成本、价格及公平开放的行为等,都要受到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能公开的信息都必须公开。
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采取“分级、分段”管理方式,中心城市门站批发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门站价则将气源出厂价与长输管网管输价捆绑在一起测算,实行“基准价+浮动幅度”。这实际上是一种政府管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价格管理方式,其中基准价采取与油价挂钩方式,已实行并测算的长输管网管输价格是作为上游供气公司的内部结算价格,不与下游买方发生直接联系。而按“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思路,天然气出厂价或市场价应由市场决定。有了管网公司,长输管网管输价格就可从门站价中剥离出来,直接面对下游用气方,这就为放开气源价奠定了基础。此外,按照现有的管输价格管理办法测算管输价,在国家管网公司运行初期,市场供应格局估计还不会有很大变化,但随着天然气供应格局的变化和供应主体增多,通过“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管输价的方法就要适当调整了。为提高管输效率,或可考虑采用国际通用的“两部制”,按“使用费”和“容量费”分别计取。
只是,天然气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指望成立管网公司就都能解决,此后还会面临一些可知或未知的问题。例如,如何从现有国有石油公司剥离出来,如何评估和处置负债资产?如何保证管网公司持续的现金流入?如何处理好与省管网的关系等等。这些都还有待继续深入思考。还有,管网公司成立后,市场主体多元,交易方式多样,市场竞争加剧,再加上天然气产业高度依赖管网等特性,风险也会随着涌现。比如管网建设速度放缓、市场化改革中市场交易违约事件频发、管网公司的垄断行为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督,容易诱发道德风险、民生保供责任无法得到落实等等。
另外,之前市场在“以产定需”、“以产定销”的销售模式下很容易保持供需基本平衡,有了管网公司,供需基本平衡将会被打破,市场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将成为常态。未来随着管网规模的逐步扩大,气源与用户的增多,国家应根据我国自有气源、进口气源的规划和下游市场分布情况,统筹规划管网布局,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分步、分段实施,科学合理地设计管道路由走向和干支线配比,管输容量设计须遵循适度冗余原则,既要结合当前实情,也要考虑长远发展。此外,之前不同投资主体运营的管道相对孤立,输送能力分散、利用率低,无法统筹平衡和优化调度运行,各家管理理念、管理方式不一致,统一调控的协调难度大,国家管网公司必须抛弃尽全力扭转气源公司利用自身的管道自主调度气源的分散局面,统一调度全国所有气田、储气库、LNG接收站、入境管道气、煤制气等气源。
管网环节是自然垄断环节,供气和用气则属于竞争环节业务。之前油气企业是竞争环节业务与垄断环节业务混合在一起,政府主要监管其价格而很少监管其行为。因此,管网公司将之前从属于多家企业的垄断环节业务集中于一家后,垄断性更为突出,这就需要政府将管网公司定位于公益性企业单位,只能通过提供运输服务获得收入,而非通过买卖气赚取差价获得收入,并加强经济性、社会性和安全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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