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行业壁垒 让煤油气电“聚指成拳”

   2019-03-22 中国能源报

34

核心提示:  编者按: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涉及煤炭、油气、电力、电网等多个领域。各领域既有一定程度

  编者按: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涉及煤炭、油气、电力、电网等多个领域。各领域既有一定程度的互补关系,又有相当程度的替代关系。例如,煤改电、煤改气之间,煤制油和石油开采间。如果任由各行业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打小算盘”,就难以发挥各能源品类间的互补优势,反倒更容易引发行业间的矛盾冲突,整个能源领域也就没法“算大账”,这对全行业、全社会来讲,都是巨大的损失。在刘中民看来,这是当前我国能源体系面临的凸出问题,需要凝聚各方力量予以解决。

  中国能源报:煤炭是我国能源的主力,您对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何建议?

  刘中民:就整个社会的能源供应来讲,其他能源暂时无法承担“主力军”的重任,必须用煤炭。既然要用煤炭,就要想办法让它低碳化、清洁化,这是现实要求。

但要真正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很难,应将其放在整个能源大框架下思考,如果只是从煤炭看煤炭,即使氧化硫、氧化氮等污染物一点都不排放,单就二氧化碳排放来讲,煤炭或许很难实现清洁高效利用。

  中国能源报:您如何看待煤炭的碳排放问题?

  刘中民:应站在整个能源的大格局下来考虑碳排放。当前,化石能源还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但世界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趋势是向清洁低碳的方向发展,这也是我们国家能源结构调整趋势。目前我们的能源结构面临着内外因素的约束——对内有大气污染治理的要求,对外有《巴黎气候协定》的约束。

中国能源报:煤炭的碳排放约束何时能解决?

  刘中民:我们对《巴黎气候协定》的承诺是有时间限制的,2030年碳排放总量要达峰,这是按GDP来考虑的,包括了经济结构调整、第三产业的增加等因素。所以,碳减排是全社会的事,是与整个能源系统效率提高对应的,不只是某一个地方的任务,同时,碳减排也不是绝对不让排放。

因为非化石能源几乎不排放二氧化碳,所以非化石能源比重越大,二氧化碳排放就越少。2017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由2020年的15%提升至2030年的20%,到2050年则要进一步提升至50%。但我认为由2030年的20%跨越到2050年的50%比较困难。现在是技术积累期,不做好铺垫,2050年的目标就只能是个想象而已。

  中国能源报:如何更好推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刘中民:当前我国能源领域板块化、条块化分割比较严重。比如,石油公司、天然气公司、煤炭公司、发电公司、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源公司等都在做能源工作,但公司之间分割得厉害。以油气为例,如果我们说缺乏油气,勘探采油的人就“和你急”,认为每年探明的油气挺多,但事实上我们的石油已经有70%左右是依靠进口了。

煤炭同样如此。做煤的都说自己重要,但实际上二氧化碳排放是绕不开的问题。煤炭在一些地方的应用实际更灵活一些,但采煤的不管发电,发电的不管上网,上网的不管可再生能源上网,各种能源之间存在壁垒。

  中国能源报:如何打破这种壁垒?

  刘中民: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用科技创新促进我们能源结构的调整,构建新的能源体系。

一是需要政策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任何能源公司或分析机构来做这种顶层设计都很难,因为存在局部利益。所以,需要国家更高层面来打破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顶层设计才更有可能形成能源体系,形成一个整体。

二是需要技术上实现突破。例如,我们不能一味地说电网不让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就不对,因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小时数本来就不高,主干电网的火电还有余富,为什么非要让成本高的可再生能源电上网呢?但成本高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因为不排放二氧化碳,在道义层面上就站得很高。价格高、道义点高,自然要求补贴。所以各有各的道理。

根据我们的能源禀赋,有极大利用灵活度的只有煤炭。石油和天然气高度依赖进口。所以要协调煤化工和石油化工之间的关系,化解其冲突,因为他们本来就都是满足社会需求的,目标是一致的,在总量缺乏的情况下不要强化局部冲突,特别是不要重复投资,不要因为一个煤化工起来了就把一个炼油厂击垮了。

  中国能源报:在煤化工领域,目前煤制气经济性很差,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刘中民:煤制天然气牵涉到二氧化碳排放,经济性、能量效率、耗水量等都需要慎重论证,总体上不具备全国性推广意义,但对于保障西气东输的气源供应安全是有用的,特别是在富煤地区。考虑到国际关系、地缘政治等因素,为保障我国天然气安全,应发展煤制气,但这更适宜于在管道沿线特别是方便进管线的地区、煤炭资源和水资源丰富的地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放开做,不宜安排太多煤制气项目,否则就容易出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