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变备案 煤层气对外合作开发再迎政策呵护

   2019-03-22 证券时报

46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国家发改委取消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即石油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国家发改委取消一项行政许可事项,即“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改为备案。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项目备案时间和审批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缩短,将进一步调动油气企业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方便中外油气企业开展合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

  政策呵护不断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上述负责人表示,在煤层气产业发展初期,为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我国设置了一批煤层气对外合作区块,以此引领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目前,国内正在实施的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有20项、合作区块面积约1.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区块面积的35%以上。

上述负责人称,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将会大幅压减项目建设周期,有助于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外方企业投资积极性,推动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加快实施,引领带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实现煤层气增储上产。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增速较快,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越来越受到重视,非常规天然气也迈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2016年末发布的《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建成2至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煤层气抽采量达到24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煤层气产量100亿立方米,利用率90%以上;煤矿瓦斯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50%以上。

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要研究将中央财政对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政策延续到“十四五”时期。

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内煤层气资源主要集中在山西、陕西、贵州等地,在上述新政出台前,山西实际上已基本放开了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的行政许可。“此次正式放开后,陕西、贵州等地也有可能吸引更多资金参与到当地煤层气开发中。”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简政放权举措的实施,将有利于煤层气行业发展,但受益程度还要取决于实际投资是否增加;特别是,现阶段煤层气开发难度大、技术上还没有完全过关、经济规模开发水平低等问题不容忽视。

  上市公司加大布局

煤层气行业的发展也曾非一帆风顺,2013年,中石油就曾暂停山西、陕西等地2000余口煤层气井,原因是产气量低于预期,成本收入严重倒挂。2015年底,全国煤层气产量也未完成“十二五”规划的目标。

不过,在政策接连呵护之下,煤层气开发确实进入了新的阶段。上述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从事煤层气开发的主要企业包括晋煤集团、中石油、中海油等,其中晋煤集团主要围绕山西地区进行开发,后两者则也会考虑其它区域进行开发。

在上述地区中,山西的煤层气发展现状最好,除简政放权举措先行试点以外,今年2月山西还首次通过挂牌竞价方式完成了两宗煤层气探矿权的出让,市场化配置机制愈加完善,山西还将在今年全面实行煤层气矿业权退出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由晋煤集团主导的山西燃气集团重组整合也在推进过程中,此次重组整合的重点之一就是煤层气。蓝焰控股近日公告,山西省国资委同意晋煤集团将所持公司的40.05%股份增资至山西燃气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

记者注意到,蓝焰控股在年初的机构调研中表示,煤层气作为常规油气的重要补充,将成为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同时,山西省将煤层气开发利用作为资源型地区转型改革、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煤层气行业将迎来“大投资、大发展”的新机遇。

去年8月底,新天然气完成了收购亚美能源50.5%股份的股权交割,公司借此布局上游煤层气开采业务;去年10月,亚美能源全资子公司亚美大陆煤层气有限公司参与的山西沁水盆地马必区块南区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在此前发布的《2018国内外石油科技发展与展望》指出,非常规油气资源正对常规油气形成主动接替之势。

记者注意到,煤层气开发公司的业绩也较为出色,蓝焰控股预计2018年实现净利润6.2亿元-6.9亿元,同比增长27%-41%,其中一项重要原因就是公司及时调整产品售价,煤层气业务盈利有所增加。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