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内四大航空公司中,海南航空和东方航空宣布,自2019年1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至0元。在此之前,祥鹏航空、深圳航空、大新华航空、春秋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已陆续对外宣布,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需要注意的是,1月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果变更至1月5日(含)后,并不会按新的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截至发稿,南航、国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但根据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
根据相关规定,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去年6月5日,时隔三年,国内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月5日和11月5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分别再次上调。
2018年10月开始,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滑,作为国内进口航空煤油采购价格基础的新加坡航空煤油跟随快速下跌。在经历三连涨后,去年12月5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1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线30元/人。
隆众资讯分析师李春艳表示,2018年12月初开始,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下跌,新加坡航煤到岸完税价跌破5000元/吨的警戒线。而此次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是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所致。
国际油价近期连续反弹,但表现仍不稳定。李春艳表示,若后续国际原油价格(以WTI为例)徘徊在50美元/桶以下,新加坡航煤到岸完税价难以超越燃油附加费起征点5000元/吨;若国际原油价格(以WTI为例)能涨至50美元/桶以上,航空公司则有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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