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

   2019-09-12 中国电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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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挖掘城乡消费潜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成品油方面,《意见》提到,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

《意见》中提及,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此前,国家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资格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对申请主体、油库库容、经营规模等申请条件都设置了一定的门槛。而成品油准入资格的放开有助于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推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主体的发展,激发成品油市场活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成品油流通领域的全面放开。此外《意见》提到,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说明此次改革一方面取消准入门槛,另一方面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可见国家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重视。

此前,国家就对扩大市场准入、提升油气领域市场化水平有所铺垫,油气市场已逐渐形成开放态势。外资企业方面,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提及的对外开放领域涉及加油站。今年6月,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取消了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条款。

民营企业方面,近年来,炼油行业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据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18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炼油能力达到8.31亿吨/年。在三大石油公司稳步发展炼油行业的同时,大型民营炼厂快速崛起。《报告》预测,到2019年,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将净增3200万吨/年,全国炼油总能力将达到8.63亿吨/年。民营企业炼油能力将提高到2.35亿吨/年,在全国炼油能力中的占比升至27.2%。国内千万吨级炼厂数将增至29座,其中两座来自民企,且规模均为世界级水平。未来市场的放开将促进民营企业产能得到充分释放。

《意见》中还提到,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加油站用地的便捷将大大降低加油站建设成本,同时可以盘活农村闲置集体土地。此外,随着近年来乡镇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乡镇居民对汽车的需求量也随之迅速提升,乡镇成品油消费市场潜力将得到挖掘。董秀成认为,《意见》的颁布解决了加油站使用集体用地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此前,加油站使用集体用地已成既定事实,但并不合规。《意见》的颁布则为集体用地“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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