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海外战略与开发规划所 |
2019年11月,在巴西政府举行的两轮盐下石油区块招标中,中国石油连续参股中标布兹奥斯(Buzios)大型在产项目和阿拉姆(Aram)区块项目。本次中标为深入中巴油气合作注入了新动力。
深水战略新突破:获取优质资源提高储量替换率
2010年以来,全球深水油气勘探取得一系列震惊世界的重大突破,成为常规油气发现最重要的接替领域。
巴西深水区块主要集中在桑托斯盆地,勘探开发不断取得突破。据资料显示,布兹奥斯油田位于巴西盐下核心区域,紧邻里贝拉油田,已于2018年4月投产。目前布兹奥斯油田的产量规模约60万桶/日,累计产油达1亿桶。阿拉姆油田区块面积达4869平方公里,是巴西已举行的5轮盐下油田招标中面积最大的区块。
在目前地缘政治日趋复杂的情况下,中国石油通过本次中标可获取资源规模庞大、宏观投资环境较为稳定的优质资产,构建中长期资源储备,优化勘探开发结构,提高储量替换率。
中巴能源合作新起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巴西作为全球能源大国的后起之秀,石油产量已超过委内瑞拉、墨西哥,是我国主要的原油供应国之一。我国与巴西的能源合作除了原油进出口贸易外,双方在联合招标、贷款换石油等方面也有诸多合作,实现了多元合作模式下的互利共赢。2013年10月,中国石油(10%)、巴西国油(40%,作业者)、壳牌(20%)、道达尔(20%)和中国海油(10%)5家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参加巴西超深海盐下第一轮产品分成合同招标,成功中标里贝拉项目。
盐下层石油勘探及开采是世界公认的难题,巴西盐下层油藏条件复杂,原油和天然气外输受制约,尤其是在深海钻井过程中特别容易造成卡钻或套管变形等工程事故,钻完井和工程成本高。而巴西国内经济比较低迷,缺乏强大的资金及石油勘探技术装备支持,中国拥有丰厚的资金实力,中巴双方可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自2009年以来,国开行先后5次为巴西石油公司提供累计超过280亿美元的大额融资合作,支持中巴双方在石油贸易、石油区块及石油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合作。随着中巴深海石油领域合作的深入,一大批中国石油生产储油、海洋钻井平台、海洋工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正在逐步拓展进入巴西市场。
此外,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做为盐下深水区块的主要作业者,在巨型深水油田开发中总结形成了一系列特色开发方式。例如,有效的风险把控是盐下深水油田成功开发的关键。早期生产系统和分阶段开发是盐下深水油田风险应对中较为成功的策略之一。这些策略可运用到新中标项目中,一方面尽快投产实现投资回收,缩短资源量向储量、产量转化的时间,另一方面为后续方案优化提供必要信息,从而对开发风险进行有效把控。中国石油企业初涉深水领域,巴西石油公司的很多成功做法都值得学习和借鉴。
项目运营新挑战:财税条款对合同者收益的影响
根据合同类型分析,巴西矿税合同下的政府所得较低于产品分成合同下的政府所得。基于伍德麦肯兹公司GEM软件,以巴西盐下Lula油田为例进行合同条款对比分析。Lula油田本身为矿税制合同,如果采用2013年第1轮招标的产品分成合同,当油价在50~70美元之间,政府收益占比提高约8%~11%,合同者内部收益率下降约3%,政府获取了更高的收益。
此外,此次招标也创下历史最高签字费记录。据伍德麦肯兹资料,本次中标的布兹奥斯项目签字费约175亿美元。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超过巴西历史上各轮招标所有签字费总和。在巴西产品分成合同下,巨额的签证费及较高的政府所得都将提高深水项目的盈亏平衡点,影响项目开发进程,并可能造成项目延期开发或合同者放弃开发。
此外,巴西税收种类复杂繁多,共计有58种,按行政等级可划分为联邦税、州税和市税3种。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2017-2018全球竞争力指数报告》资料显示,巴西总税率几乎高达70%,是世界上税负最高的国家之一。
巴西政府为吸引外资,多次对税法进行修改。1999年9月总统法令将REPETRO免税机制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该机制取消了进口设备的进口关税、联邦增值税和社会附加税,降低了勘探开发阶段州增值税的税率。2017年8月将REPETRO免税机制延长到2040年12月31日。但是,REPETRO机制仅适用于非永久性的有形资产,诸如套管等设备不能免除这部分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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