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高质量的国际能源合作是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能源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能源领域国际合作的短期问题显现,不确定性因素也在不断积聚。但长远来看,全球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国际能源合作仍然大有可为。在疫情的影响下,更需要高质量推动国际能源合作,精心绘好国际能源合作的“工笔画”,助力全球经济复苏,维护能源领域全球化进程和多边治理体系。
全球能源发展的
基本趋势不会因疫情逆转
受疫情影响,全球能源消费出现负增长,能源价格剧烈波动,去全球化的声音甚嚣尘上。但长远来看,全球能源发展的重大趋势不会因疫情而出现根本性变化,能源领域全球化进程仍将持续,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转型的步伐不会停滞。在未来一段时期,应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高的站位谋划国际能源合作,辨别无用的噪音和有用的信号,准确把握重大趋势,顺势而为,高质量推动国际能源合作。
能源供需多极化的趋势不会逆转。页岩革命的影响仍然深远,全球石油正在形成美、俄、OPEC三极体系,LNG供应则主要由卡塔尔、澳大利亚、美国和俄罗斯四个国家主导, OPEC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受到削减;同时,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亚洲新兴经济体已经成为油气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虽然疫情对油气消费和价格产生了显著影响,局部地区的油气生产也面临巨大挑战,但全球经济格局和大国的能源战略取向,决定了能源供需多极化的趋势不会发生根本性转变。与此同时,全球油气消费的疲软,油气贸易步入买方市场,为我国增强国际油气定价权提供了新的机遇。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空间仍然巨大。当前,全球无电人口仍超过8亿,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的目标还远未实现,解决全球能源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刚性”需求巨大。在“后疫情时代”,随着经济恢复,各国将会开展新一轮能源投资,部分国家甚至会将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复苏的重要手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仍然大有可为。
能源转型仍将快速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是全球共识,发展清洁能源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致行动,全球已有近20个国家发布了零碳目标。2010年到2019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量翻了两番,全球清洁能源投资连续多年超过3000亿美元。为了应对疫情的影响,许多国家出台了积极的货币政策和经济刺激计划,清洁能源项目的资金成本也将随之降低,这将加速清洁能源在全球的平价进程。
能源领域全球化进程不会停滞。各国资源禀赋差异决定了能源跨国贸易存在的必然性,而依托国家工业能力和消费需求构建起的油气产业链也不会因人的意志而转移。能源装备制造业是工业化水平的集中体现,比较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仍然是能源行业产能合作遵循的基本逻辑。枉顾经济学规律和各国现实情况推动能源产业链的逆全球化是不可持续的。全球能源产业链是一个动态事物,并非一成不变,但它的变化遵循基本的客观规律,疫情将会加速部分环节资源的重构,但能源领域全球化格局不会因此“推倒重来”。
“后疫情时代”国际能源合作
有五个关键点
尽管疫情不会扭转国际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但全球能源行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大幅增加。为了在全球疫情大背景下高质量推动国际能源合作,更加需要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能源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各国融入全球能源产业链的必要条件。应该按照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和包容可及的要求,立足长远推动“一带一路”沿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构建绿色能源和绿色金融相互赋能的模式,与沿线各国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同时,应从系统论出发,推动当地能源系统的综合优化,避免出现源-网-荷不匹配的情况;科学研判当地具有支付能力的有效能源需求,提升项目的财务可持续性。
为能源领域全要素流通创造更加有利条件。继续推动能源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加快构建多主体、多方向、多渠道的能源进口格局,保障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同时,更加重视推动能源领域资本、技术、产能、信息等要素跨国流动的便利化,依托各类多双边合作机制和平台,积极塑造面向未来的全球能源价值链,维护能源产业链的全球化。
致力于解决全球能源发展不平衡问题。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更加重视能源贫困和能源可及性等民生问题,发挥我国在微电网、储能等方面的产能和技术优势,输出我国在解决无电人口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推动实施一批“小而美”的能源项目,将当地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转变为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现代能源服务。同时,加强与其他领域减贫减灾方面的协同,提升沿线各国能源系统的韧性,抵御各类自然灾害风险,更好惠及底层人民,实现包容性发展。
拓展能源技术创新国际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在先进能源技术方面的合作,探索技术创新跨国孵化等新模式,培育更多有活力的微观创新主体,为创新要素的引进创造更好环境,实现国外先进技术在国内市场的加速孵化。重视技术创新的赋能作用,在对外合作项目中,为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提供实践平台,推广我国先进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工业的现代化。
完善全球能源治理。受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影响,能源治理“赤字”问题更加凸显,全球能源发展的各类问题不能够得到很好解决,能源治理问题也外溢影响到全球经济治理。为此,需要积极参与完善既有的多边合作平台和机制,巩固国际能源治理的基本秩序,维护能源治理的多边体系,并发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新平台的作用,向世界分享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
高质量推动国际能源
合作的四点建议
做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资企业在海外仍然有大量新建和在建能源项目,部分项目进展受到疫情显著影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中资企业间在人员、物资方面的协同,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加强与所在国相关方面的沟通,减少因工程延期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财务负担,维护中资企业的商业信誉和海外利益;坚持融入当地,积极配合所在国做好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在开拓新的能源项目时,要密切关注各国经济发展状况、财政刺激政策、能源消费增长情况,做好政策、环境、金融和市场风险研判。
推动能源领域投资便利化。近年来,我国每年在海外能源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亿美元左右,是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能源领域对外投资的基本稳定,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和带动对外贸易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受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影响,能源领域跨国投资面临新的障碍和更加严苛的安全审查制度。建议充分发挥多边平台和机制的作用,推动能源领域投资便利化相关议程,凝聚共识,与各国合力维护跨国投资的良性运转,协助发展中国家完善能源发展规划和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争端处理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在绿色能源项目和民生能源项目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全球油气价格的剧烈波动凸显了全球能源贸易和定价规则的局限性,影响到全球经济秩序和各国的经济安全,损害了供需各方的利益。建议发挥G20、APEC、“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等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加强与IEA、OPEC等能源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富有韧性的能源投资贸易体系;加快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建设,打造现代化世界级能源交易平台、信息平台和金融平台,将其建设成为辐射东北亚、东南亚地区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石油天然气贸易枢纽和定价中心。
深化能源科技合作,加快我国能源技术标准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智慧能源、储能、页岩油气、氢能等新兴领域的国际能源科技合作,参与国际能源标准制订;推动各国能源技术标准对接和能源装备的认证互信,推动我国能源技术标准成为国际通行标准,更好地支持我国技术装备、工程服务“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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