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7号),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储气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储备能力。
《实施意见》从规划布局、运营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支持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储气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引导峰谷差大、需求增长快的地区适当提高建设目标,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退役等行业标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储气设施运营模式,推行独立运营,完善价格机制等投资回报渠道。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四是加大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速补足储气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促进储气能力快速提升。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督促各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