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制定扶持政策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发展

   20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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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消息:日前,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将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工业园区的扶持力度,以促进产业集聚和工业集约发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记者从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为支持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吉林省在此前已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吉林省特色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采取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等方式,将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并指导全省63个特色工业园区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吉林省各地区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发展,形成了一大批独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如长春市的汽车及零部件、玉米深加工、光电子信息,通化市的医药,白山市的矿泉水、人参加工等产业,通过特色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了产业集聚。

  在此次出台的《意见》中,吉林省提出要将进一步推进特色工业园区建设作为实现工业强省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并分别从规划、市场机制、服务平台、金融支持、人才、招商引资、管理创新等12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

  针对入驻园区企业的融资难题,《意见》提出支持在特色工业园区设立以服务区内企业为主的各类金融企业及分支机构。积极开展信用贷款、集合类联保贷款,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行集合式企业债券。实施特色工业园区企业上市支持计划,积极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园区内企业。

  《意见》还提出,要加大扶持力度,重点打造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对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如汽车、轨道客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钢铁、碳纤维等产业的省级特色工业园区,要逐步制定差别化的专项政策措施,实行分类指导和重点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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