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源化工产业提供制度保障

   2020-04-15 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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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极大关注和热烈反响。这是因为,石

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极大关注和热烈反响。这是因为,石油和化工行业既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力量,也是能源消费的重要市场。可以说,能源法的出台既为行业所期盼,其内容也符合行业的诸多预期。

当前我国能源领域正经历体制机制的深度调整,亟待通过法律约束和制度安排,实现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发共享为特征的能源高质量发展。因此,能源法为能源化工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读整部能源法不难发现,行业有所期能源法便有所应,征求意见稿几乎回答了石油和化工行业市场主体的所有疑问,并将其通过法律条款进行了规范,这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巨大动能。

能源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新时代能源发展对推动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革、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的支撑和驱动作用。进入新时代,我国正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建立多元化的能源战略安全新格局。

我国能源资源的禀赋特征决定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传统的化石能源仍将占据能源的主导地位,推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的清洁、低碳、循环与科学利用,仍将是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历史使命和前进方向。石化行业从能源法中可以找到自身在未来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地位和方向,即行业作为化石能源的重要生产和消费主体,必须大力开展以清洁高效和低碳化为目标的转型,这是时代的必然,也是能源发展的方向,任何力量都难以阻挡。

即将出台的能源法也解决了长期以来的能源基础性法律缺位问题,给行业不少产业吃了“定心丸”。比如,饱受争议的现代煤化工符不符合国家的能源战略方向、利用煤炭生产燃料到底鼓不鼓励等,在《能源法》中都有明确表述,从法律层面赋予了这些产业应有的地位。

我国今后能源的发展方向,是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革命。因此,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以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发共享为特征的能源高质量发展,是包括石油和化工行业在内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比如,能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高效清洁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支持优先开发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化石能源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开发应用替代石油、天然气的新型燃料和工业原料。这就表明,我国今后能源发展的方向,是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如果行业继续大规模发展高碳的化石能源产业,就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了,早晚面临被替代的风险。又比如,在有关煤炭开发利用的条文中指出,国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生产结构,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鼓励发展矿区循环经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这意味着能源法对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持支持态度,但为了避免一哄而上,又特别强调提出要“适当”发展,意即不是不发展,但也不能大发展。再比如,第三十八条规定,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和加工转换应当遵循安全、绿色、集约和高效的原则,提高资源回采率和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此举表明国家加强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勘查,对化石能源要实行合理开发。这里的“合理”二字极有深意,需要行业认真解读。

此外,对于广大民营企业关心的市场准入和竞争问题,能源法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从事能源开发利用活动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主体应当公平竞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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