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危化品项目必须进园区

   2010-04-15 中国化工报陈传武

100


      湖北鄂州市日前召开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从5月1日起,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项目原则上必须在鄂州市葛店化工园区内建设。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专门区域的地方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除国家和湖北省的特别规定外,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其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1000万元以上;剧毒化学品和涉及氨合成、氧化等的危险化工工艺,其固定资产投资须达3000万元以上。

    同时,该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今年要全面开展标准化工作,到年底前,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均应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