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重拳治理工业园区环境,将在工业园区淘汰造纸、皮革、纺织、化纤、食品、有色行业落后产能,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同时限期完成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具体措施要求包括:工业园区限期实行污染集中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排放水量大于0.2万吨/日的印染、造纸、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必须于今年底前安装排污口流量计和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鼓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产业化运作。
同时,所有工业园区内现有污染物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电镀、印染、制革、造纸、制药、食品、化工等行业企业,由省环保厅会同省经贸委组织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于2011年底前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水重复利用率,相关企业要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节水和废水回用计划,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按计划实施节水和水回用工程;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实行属地管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整治将采取严格的问责制度。
此外,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要求供电、供热、供水企业停止供电、供热、供水,并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注销登记,环保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新增授信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相关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生产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