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探矿权市场化出让仍待完善

   2021-10-21 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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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目前油气探矿权出让的多为构造复杂、低资源禀赋区块,对企业资金和技术是不小挑战。

近日,自然资源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7个新疆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勘查区块。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积极推进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

这是继2020年底自然资源部组织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实施2020年贵州页岩气探矿权六个区块的挂牌出让工作后,再次挂牌出让油气探矿权勘查区块。据悉,今年底前,自然资源部还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出让油气探矿权。

为缓解油气供需矛盾,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改革试点,在市场准入、探矿权管理体制、激励措施等方面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以推进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市场化改革。“自2011年油气探矿权改革‘破冰’以来,十年间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但目前也存在市场化机制不健全、常规油气市场化程度低、非常规油气资源市场化运行状况欠佳等问题。”一位长期从事新疆油气勘探工作的人士介绍。

多次“试水”

此前,随着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走高,油气勘探开发增长缺乏新驱动力。同时,油气资源上游勘查开采市场主体单一、竞争不强、活力不足。“上游企业部分石油探矿权区块长期投入不足,资源的不合理配置阻碍了勘探步伐。”上述人士说。

为实现油气资源高效优化配置、打破油气上游市场垄断、放开竞争环节、构建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化格局,自2011年起,国家开展了15轮市场化改革尝试,成功出让83个区块,出让方式由招标向拍卖、挂牌不断拓展。

有业内人士指出,改革中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市场,积极引入社会投资主体,推行以招标、拍卖、挂牌为主的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实行合同管理等措施,体现了政府对油气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在此过程中,除国有石油公司外,多家地方国企、民企获得了油气探矿权。政策也一改以往“申请在先”的方式,逐步实行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并将新疆作为油气管理改革试点省区面向社会企业公开招标。在非常规气方面,煤层气的审批权限则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挑战仍存

但目前看来。油气探矿权的竞争性出让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招标方式为择优中标,拍卖、挂牌方式为价高者得,增加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油气探矿权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多,获取竞争性出让探矿权的难度也随之大幅增加,企业迎来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多重挑战。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目前的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多数是按照相关部委或者省厅的工作计划进行,未能形成良性的油气探矿权市场,也使得有意向的企业无从下手,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计划性工作,容易导致为获取探矿权过高报价,扰乱市场。若大多数企业勘探工作进展缓慢,导致违约现象频发,则会进一步给政府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目前出让的多为构造复杂、低资源禀赋区块,对企业资金和技术是不小挑战,同时也给油气管理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标准化和规范化带来很大困难。”前述从事油气勘探工作人士表示。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对于多轮次的油气探矿权出让,在勘查期满时,如果探矿权人未能按竞争时的承诺完成勘查投入,须按未完成比例退出相应面积。贵州省页岩气和山西省煤层气的出让,均规定如果探矿权人未能完成承诺工作量的30%,则退出全部中标面积,勘查许可证将会被吊销。

有序出让

“从两轮页岩气探矿权市场化改革试点效果来看,仅有大型国有石油公司的少数钻井达到工业标准可实现页岩气商业开发,而通过改革进入这一市场的社会资本,在资金、技术、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影响下投入不足,致使勘查开采领域难有突破性进展,造成当下非常规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化运行情况并不理想的局面。”上述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建议,应加大出让前期地质调查及资料公开力度,建立开放的资料收集、流转和共享体系,保证信息对称,以便企业合理评估区块风险和价值,规避风险并选择合适的参与方式。同时,应逐步建立合理的区块出让规划,有秩序、有计划地组织油气探矿权竞争性出让。

同时,为支持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财政部应按照“多增多补”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根据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将定额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的矿业权占用费,防范“圈而不探”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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