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及国际油价暴跌影响,及时了解掌握陕西成品油市场运行情况,近期,西北能源监管局先后赴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下称“中石油陕西公司”)、中国石化陕西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陕西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下称“延长石油”)和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下称“延长壳牌”),调研疫情期间陕西成品油供需情况,发现多个问题。
1-4月陕西成品油市场供需总体平稳
陕西省成品油批发供应以延长石油为主,中国石油为辅,山东地炼、宁夏地炼为补充。下游成品油销售站点约3360座,其中中石油陕西公司油气站点1040座、延长壳牌近600座、延长石油约500座、中石化陕西公司435座,其他为社会民营加油站。
从成品油销售整体情况看,2020年1-4月,延长石油向陕西市场(含中石油陕西公司、中石化陕西公司、延长壳牌等终端零售公司)批发、零售成品油共计296.39万吨,同比降低8.19%,其中汽油139.48万吨,同比降低9.05%,柴油156.90万吨,同比降低7.42%;中石油陕西公司销售成品油93.90万吨,同比降低26.48%,其中汽油52.11万吨,同比降低17.64%,柴油41.79万吨,同比降低27.21%;中石化陕西公司销售成品油47.14万吨,同比降低23.78%,其中汽油16.45万吨,同比降低13.36%,柴油30.69万吨,同比降低28.40%;延长壳牌销售成品油54.48万吨,同比降低6.85%,其中汽油36.45万吨,同比降低16.00%,柴油18.03万吨,同比增长19.46%。
从成品油供需情况看,汽油方面,1月,延长石油汽油批发销量同比增长13.56%,中石化陕西公司汽油零售销量同比增长3.50%,中石油陕西公司、延长壳牌汽油零售销量同比分别下降9.05%、9.33%,涨跌幅均在正常范围内。2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成品油市场需求大幅下降,延长石油汽油批发销量同比降低43.82%;中石油陕西公司、中石化陕西公司、延长壳牌汽油零售销量同比分别降低60.97%、64.70%、66.01%,2月延长石油汽油批发销量降幅小于省内主要汽油零售企业销量降幅,其主要原因是2月疫情影响物流业,导致山东地炼、宁夏地炼油品不能到达陕西。3月、4月,疫情缓解后,汽油需求迅速回升,中石油陕西公司、中石化陕西公司、延长壳牌汽油零售销量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
柴油方面,1月,受春节影响,延长石油柴油批发销量同比下降7.25%;中石油陕西公司、中石化陕西公司、延长壳牌柴油零售销量同比下降57.68%、48.90%、3.72%。2月,延长石油柴油批发销量同比增长6.26%;中石油陕西公司、中石化陕西公司零售销量同比降低50.03%、54.70%,延长壳牌柴油零售销量同比增长9.62%,其中延长石油和延长壳牌柴油销量高于去年同期的主要原因是延长石油以全省柴油批发为主,2月疫情期间,外省柴油资源难以流入陕西,延长壳牌柴油主要客户群体为散户,同时由于去年销量基数过低,造成两家企业2月柴油销量同比逆势上升。3月、4月,4家主要企业柴油销量迅速回升,基本已接近去年同期水平。
疫情放大成品油市场四大短板
石油库存高位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游生产。受疫情影响,1-2月成品油销售较往年大幅减少,库存积压严重。在部分时段,延长石油成品油库存已超静态安全库存极限,炼厂装置运行面临减产甚至停产的严峻形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游原油生产及勘探开发。
国际原油价格大跌,间接影响国内成品油市场。受疫情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4月,以山东地炼为代表的民营炼厂原料成本约1900元/吨,远低于以国内自产原油为主要原料的国有炼厂,低成本优势传导至成品油批发环节。以陕西关中为例,4月山东地炼柴油到关中地区价格为5050元/吨(含运费),低于延长集团柴油出厂价5300元/吨,导致民营加油站大量购买地炼油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公平竞争。
当前石油价格机制对国内原油生产环节保护力度不够。低油价对我国油气勘探开发及下游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当前的石油价格机制在低油价时段大大提高了炼化行业的利润率,一定程度上对冲了拥有炼厂的石油生产企业勘探开发成本,但并未直接对原油生产环节予以保护,上游石油生产企业仍面临较大亏损,降低了企业投资积极性,不利于我国油气安全保障。
不带票油品流入成品油市场,扰乱市场公平秩序。疫情期间,陕西民营加油站92号汽油挂牌价最低4.11元/升,0号柴油挂牌价最低3.89元/升,均较正常零售价优惠1.3元/升,同时部分加油站还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在挂牌价优惠基础上再叠加5%-12%的优惠,上述优惠价格已经远低于正规渠道成品油批发价格,必然存在大量不带票(逃税)油品流入成品油市场现象,导致成品油市场不公平和错位竞争不断加剧。
三措并举确保成品油产业稳定运行
首先,进一步提高石油储备能力,推进石油储备设施公平开放。当前,我国石油储备能力距国际能源署规定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的“安全线”还有较大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能力,亟需利用当前国际油价低迷的契机,提升战略储备能力。一是以规划为引领推动石油国家战略储备能力建设;二是出台石油储备政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商业储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国民间石油储备能力;三是建立石油储备与生产、加工、运输和供应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石油储备设施公平开放,充分释放石油储备能力。
其次,调整石油价格机制,确保我国油气产业链稳定运行。建议研究调整当前石油价格机制,一是设置国内原油和进口原油“地板价”,在“低油价”时段加大对上游勘探开发企业的保护,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二是新设的原油“地板价”应略低于当前成品油40美元的“地板价”,例如设置为35美元,以保留炼化企业部分红利,继续鼓励进口,并将进口原油与国内原油“地板价”的差额作为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储备;三是设置国内原油和进口“天花板价”,且价格高于当前成品油130美元的“天花板价”,例如设置为135美元。以平抑“地板价”差额,并启用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对进口原油的炼化企业进行适当补贴,从而兼顾油气生产、炼化及消费等各方利益,确保油气行业平稳运行。未来,随着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成本的降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可逐步取消原油、成品油的价格保护机制。
再次,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石油市场秩序。建议协调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与整顿力度,坚决打击劣质油的流通和销售,管住源头,规范终端,避免劣质油流入市场;二是加强票证监管,严厉打击炼油企业和成品油贸易商的偷税漏税行为;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持续规范石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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