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频繁剧烈波动,对石油勘探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石油勘探开发具有投资大、风险高、产能建设和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保持石油储量产量稳定需要长期不断的投入,很难根据油价走势随时大幅调整投资及生产规模和节奏。这就决定了石油勘探开发企业要在高油价时期加快投资回收,增强资金积累,从而在低油价时期仍具备生存能力和持续投入能力。
“十一五”以来,我国石油财税征收范围扩大、征收标准不断提高,石油石化企业税收负担远高于国内其他行业。现行油气行业财税价格政策体系设计对勘探开发的支持保护力度不足。建议将现行成品油价格中设置调控上、下限的政策,前移至勘探开发和资源进口环节。这种调整既有利于在低油价时期保护上游企业勘探开发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在高油价时期保护炼化加工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并有助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从而真正实现“天花板价”和“地板价”政策设计的初衷,促进我国油气产业链稳定和市场平稳供应。
此外,建议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政策,以支持石油企业加大勘探开发投入力度、增加国内原油产量。针对勘探开发投资大幅增加、极端低油价下效益开发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建议国家按年度投资支出总额的一定比例,设立勘探开发专项资金,支持致密油、非常规等低品位油气资源的有效动用。(李妍楠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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