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目标愿景 央企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2-02-11 中国环境报

126

核心提示:实现双碳目标,十四五是关键期和窗口期,开好局、起好步对于目标实现意义重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

实现“双碳”目标,“十四五”是关键期和窗口期,开好局、起好步对于目标实现意义重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目标、主体、内容等具有多样性,且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形式往往也不一样。需要识别区域、行业和企业的功能定位,引导不同主体在适当的时间段内协同发力。

要发挥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引领作用,中央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带头压减落后产能,推广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为了指导中央企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2021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编制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扎实推进中央企业在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生产有关法规标准。

目前,国际上有多个关于企业和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以及碳交易的相关条例。但总体来说,为适应不同的行业和具体项目,其可操作性和指导性仍有待提高。应加速在国内建立完善的碳信息平台,制定行业企业对应的统计核算标准,尽快建立核查标准和规范并加以实施,助力企业和行业按照标准进行碳储备和管理。同时,企业碳排放的量化准确性与标准法规制定密切相关,应在统一的维度和原则下进行量化,才能进一步讨论碳减排、碳中和问题。加快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标准的制定与发布。各级政府牵头,行业积极参与,企业有效实施落地,是绿色低碳法规标准制定和完善的有效途径。

二是鼓励企业制定长期低碳发展战略和碳中和路线图。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和实施进程,编制企业碳达峰路线图与碳中和行动方案。确定合理的中长期及分阶段目标,层层分解至最小管理单元。助力企业在创新技术研发、绿色工艺应用等多个方向稳步开展工作。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碳中和路线图制定的本质在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可以通过企业集约化发展、绿色技术研发等途径实现。通过顶层战略的推进,保证企业在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下,完成碳减排与碳中和的任务,从而支持行业和国家维度的碳中和目标。各级政府要对此加强支持和引导,并在中央企业所在行业内进行推广。

三是积极构建以中央企业为核心的绿色供应链。

鼓励并支持中央企业在产品生产、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内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推进绿色生产、引导绿色消费。建立绿色供应链和绿色制造体系,全面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企业将自身绿色环保实践推广至一级供应商及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促进企业降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推广负责任材料采购,促进产品研发和生产质量提高,改善合作企业雇员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升行业供应链的绿色化水平。行业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构建绿色供应链,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改造,把绿色化融入工业发展进程,实现整个产业体系的绿色环保和低碳发展。

四是强化中央企业在低碳、零碳、负碳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方面的作用。

碳中和对人类是巨大挑战,从根本来说要靠技术创新实现,大量碳中和所需技术尚待研发突破。要用好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的攻关。支持中央企业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太阳能电池、绿氢、可控核聚变、零碳工业流程等低碳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充分利用我国部分中央企业在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等产业部分环节的龙头地位,推动相关领域研发的国际合作。支持相关产业发展从单一项目的科技攻关走向产业生态联合攻关,覆盖全产业链的各关键环节。推动中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与欧盟、日本等企业联合研发、生产,共同制定相关国际标准。

五是提升中央企业碳中和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全行业开展碳管理和碳交易宣传培训工作,助力企业提升碳管理能力,提高全员的低碳意识。开展全流程碳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的碳资产盘查,摸清产品的碳足迹,建立健全碳资产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碳管理团队。开展专业岗位人员的政策和技术类培训,提高人员技术能力。开展全体员工低碳生活类培训,培养低碳意识,让碳中和目标与企业文化有效融合。鼓励中央企业引入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推广绿色设计产品,引导下游产业升级。政府相关部门出台鼓励政策,对积极推动低碳经济、推广低碳技术、致力低碳转型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包括设立低碳专项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成果转化等。(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