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版《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30%左右。
电能替代是指在能源消费中以电能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直接消费,事关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发展和能源消费革命。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7%。
2016年版《意见》出台后,电能替代快速发展。中电联2021年底发布的《电力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研究》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为2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17%。2016年—2019年,电能替代累计新增用电量约5989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8.5%。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指出:“加快推进能源生产清洁替代和能源消费电能替代,通过能源革命引领全社会加速脱碳,有利于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新旧两版《意见》有何不同?
记者注意到,针对“指导思想”,新版《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终端用能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加快建设”。相比2016年版“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逐步扩大电能替代范围”,新版“指导思想”更贴合降碳目标。
新版《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将因电能替代引起的电网输配电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引导具有蓄能特性的电能替代项目参与削峰填谷,根据本地电力供需情况优化清洁取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适当拉大峰谷价差,延长低谷时长。同时还支持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鼓励电能替代项目参与碳市场交易、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电能替代。”
曾鸣表示,电能替代引起的电网输配电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应全局优化。例如,储能可提升系统调节能力,让电能替代用户多消纳绿电,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分储能成本应合理纳入输配电价进行成本回收。“但储能技术多样,除了储电也可以储热储冷,应用情景多样,可作为复合聚集商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这部分功能在电力市场已取得相应盈利,无需纳入输配电成本进行回收。”
如何高质高效实现新版《意见》目标?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将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800亿千瓦时左右。
在实施路径中,新版《意见》体现出明显的扩围趋势。2016年版《意见》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等领域重点发力,新版《意见》则明确在“工业领域、交通运输、建筑领域、农业农村、科研创新、用户灵活互助和新能源消纳”等领域推进电气化。新版《意见》指出,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引导企业和园区加快厂房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另外,新版《意见》还明确提出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并细化具体落地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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