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我国当前的能源形势与“十一五”能源发展

   2006-02-01 石化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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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举办的形势报告会上的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凯   我国能源
  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举办的形势报告会上的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凯

  我国能源发展取得的成绩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把能源作为关系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重大战略问题,摆在重要地位,倾注了大量心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长期的、共同的努力下,我国能源工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能源供给能力逐步增强。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一次能源生产能力很低,1949年仅为0.237亿吨标准煤。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能源生产快速发展,2005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20.6亿吨标准煤,是1949年的87倍,是改革开放初的3.29倍,约占全球能源总产量的13.6%,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煤炭,产量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2005年达到21.9亿吨,是新中国成立初的68倍、改革开放初的3.5倍。石油和天然气,2005年,原油产量达到1.81亿吨,是新中国成立初的1508倍、改革开放初的1.74倍,居世界第6位。天然气产量达500亿立方米,是新中国成立初的5000倍、改革开放初的3.64倍。电力,2005年底发电装机容量突破5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24747亿千瓦时,分别为1949年的275倍和576倍,1996年起稳居世界第二。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发展迅速。目前,小水电的装机容量达38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8000万平方米,占世界的一半以上;核电从无到有,发电装机近700万千瓦;年产沼气约80亿立方米,已拥有户用沼气池1700多万口。

  第二,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费迅速增长,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22.25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近年来,通过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出现了两个趋势:一方面,煤炭消费的比重趋于下降,由1990年的76.2%降到2005年的68.7%;另一方面,优质清洁能源消费的比重逐步上升,1990?2005年,油气消费比重由18.7%提高到24%,水电及核电由5.1%提高到7.3%。

  第三,能源技术进步不断加快。解放初期,我国能源工业技术装备基础极其薄弱。以石油勘探开发为例,当时全国只有8台浅井钻机、40多名技术人员。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石油天然气工业,从勘探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到生产加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复杂段块勘探开发、提高油田采收率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工业,已具备设计、建设、装备及管理千万吨级露天煤矿和大中型矿区的能力,综合机械化采煤等现代化成套设备广泛使用,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1990年为65%,目前已超过80%。电力工业,火电单机容量从1978年的5万和10万千瓦级,发展到目前主力为30万和60万千瓦级机组,百万千瓦超临界、超超临界及核电机组正在成为新一代主力机组。三峡左岸最后一台机组国产化水平达到85%。从电网看,500千伏直流输电设备实现了国产化,750千伏示范工程建成投运,电网发展进入了大规模跨省跨区送电和全国互联的新阶段。

  第四,节能环保取得进展。在党中央、国务院“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方针的指导下,我国节能提效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单位GDP能耗总体下降,按不变价格计算,目前万元GDP能耗比1980年下降了64%。主要用能产品单位能耗逐步降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乙烯综合能耗下降65%,粗钢综合能耗下降37%,火电供电煤耗下降16%。能源加工、转换、贮运和终端利用综合效率有所提高,目前达到33%,比1980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同时,能源领域污染治理得到加强。新建火电厂配套建设了脱硫装置,已有火电厂加大了脱硫改造力度,电厂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逐步提高,东北等地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加快建设。

  第五,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2002年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确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目前已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煤炭生产和销售已基本实现市场化,煤炭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推广完善了峰谷电价、丰枯电价、差别电价办法,引导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制定了节电改造、优化用电方案,这对近两年顺利完成迎峰度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六,能源立法明显加强。近年来,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和完善了《电力监管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能源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能源开发利用正在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

  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能源发展取得很大成绩,但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显。这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资源约束明显,供需矛盾突出。我国能源资源总量虽然比较大,化石类能源探明储量约7500亿吨标准煤,但人均拥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煤炭、石油、天然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58.6%、7.69%和7.05%。

  煤炭。我国煤炭储量丰富,但从中长期来看,要把储量变成有效供给,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面临“三大不足”的压力:一是煤炭精查储量不足。据测算,2010年前拟开工建设的煤矿项目缺精查储量500多亿吨,2011?2020年缺1200多亿吨。二是生产能力不足。根据全国目前煤炭的生产能力,考虑部分矿井衰老报废等因素,2020年前还需要新增煤炭生产能力10亿吨,接近美国目前的产煤总量,这意味着我国还要新建百万吨级的大型煤矿1000个左右。三是运输能力不足。我国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但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这种资源禀赋与需求地理分布的失衡,决定了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格局。按照10亿吨新增煤炭的70%需要外运测算,2020年前需要再建7条亿吨级铁路线以及相应的港口。这些实现起来难度都是很大的。

  石油。据最新全国常规油气资源评价成果报告,我国石油可采资源量为212亿吨,探明剩余可采储量为25亿吨,平均探明率为33%,处于勘探中期阶段。目前,我国石油勘探难度不断加大,新增储量质量变差,经过努力做到稳产、小幅增长尚有可能,但大幅增长的可能性不大。比如,我国大庆油田稳产高产持续了27年,从2002年起产量开始递减,平均每年减少150万吨。从分布情况来看,东部主要含油盆地已经进入勘探开发中后期。待发现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松辽、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等盆地和渤海海域。西部主要含油盆地和我国海域资源丰富,且探明程度低,处于勘探开发早期。据测算,即使考虑大力节能降耗、调整经济结构和发展可替代品等因素,2020年石油缺口仍将达2.5亿吨。

  天然气。从整体上看,我国天然气勘探开发潜力大,处于勘探早期阶段,储量产量将快速增长。塔里木盆地的库车地区,鄂尔多斯盆地及周边古生界,四川盆地川东、川西北地区和川西前陆盆地,柴达木盆地涩北和台南地区,东海海域,莺歌海、琼东南等是今后勘探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快速增长的天然气生产难以满足更快的需求增长。预计到2020年需要新增天然气探明地质储量3.4万亿立方米,这意味着探明天然气可采储量需要再翻一番。

  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虽然开发利用潜力较大,但面临的制约因素也较多。比如,水电剩余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和中部,受自然条件和移民因素影响,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核电由于投资密集、建设周期长,新的核电能力短期内难以迅速增加。

  与资源约束形成明显对比的是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从近几年的能源供需形势看,能源消费总量越来越大,快速增长的能源供应仍赶不上更快增长的能源需求。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出现反弹,“十五”期间平均为1.05,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我国人均消费水平还很低,且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这一阶段正是能源消耗“倒U”型的上升阶段。随着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能源供求矛盾将长期存在,特别是油气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第二,能源技术依然落后,能源效率明显偏低。我国能源技术虽然已经取得很大进步,但与发展的要求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大型煤矿综合采掘装备、煤炭液化技术核心装备需要引进,瓦斯抽取和利用技术落后,矿井生产系统装备水平低。重大石油开采加工设备、特高压输电设备、先进的核电装备还不能自主设计制造。氢能及燃料电池、分布式能源等技术研究开发不够,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能源等技术的开发相对滞后,节能降耗、污染治理等技术的应用还不广泛。

  技术的落后,制约了效率的提高。从总的能源效率看,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2倍左右,比美国、欧盟、日本和印度分别高2.4倍、4.6倍、8倍和0.3倍。尤其是这几年,高耗能产业发展较快,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能源产出效率大大低于国际先进水平。2004年,我国的GDP按当年汇率计算为1.9万亿美元,约占全世界GDP的4.4%,为此消费煤炭20亿吨,占世界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35%;消费原油3亿吨,占世界消费总量的7.8%。以上比较,即使考虑汇价因素,我国能源效率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从主要用能行业和耗能设备看,水泥综合能耗高出国际先进水平23.6%,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高15.1%,火电供电煤耗高20.5%,机动车百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比美国高10%,载货汽车百吨公里油耗比国际先进水平高1倍以上。从能源开发过程看,资源浪费惊人。比如煤矿的综合回采率,国际上一般为45%?60%,我国平均只有30%,小煤矿有的仅为10%?1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煤矿产量由1978年的9500多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8.5亿吨,在此期间,累计生产煤炭120亿吨左右,消耗资源储量约800亿吨。按照正规开采方法计算,800亿吨资源储量可产出煤炭400亿吨左右,这意味着用同样的资源量,少产了近300亿吨的煤炭,相当于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煤炭的总产量。我国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也只有40%,全国累计堆放的煤矸石总量约38亿吨,占地约11万亩,而且每年仍以约2亿吨的速度增加。每年还产生近亿吨的粉煤灰,历年积存量已有30多亿吨,目前的综合利用仅限于生产水泥、墙体材料或者铺路、建坝等,大量物质没有得到开发利用。

  第三,能源结构尚不合理,环境承载压力较大。我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难以改变。与世界能源消费结构相比较,我国一次能源消费呈现出迥然不同的结构特点:煤炭消费比重基本上与世界石油、天然气消费比重相当,占60%?70%;而石油、天然气消费比重与世界煤炭消费比重持平,只占20%?30%。尽管我国能源结构将不断优化,煤炭比重会有所下降,但煤炭的主导地位在一定时期内难以改变。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的比重仍可能超过55%。

  相比油气,煤炭对环境的影响大。煤矿地表沉陷、煤田自燃火灾、矸石山自燃等所引发的植被破坏、地下水位下降、水体污染等现象比较严重,加之我国煤炭清洁利用水平低,原煤洗选率仅30%左右,比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低60个百分点,带来的污染更为严重。在全国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中,由煤炭燃烧产生的分别占70%和90%。目前我国已是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导致区域性的环境酸化,酸雨区已超过国土面积的40%。此外,煤炭燃烧生成的二氧化碳还会加重温室效应。

  第四,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利用境外油气资源难度加大。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国内生产能力增长有限,需要更多地利用境外资源,但我们面临的国际环境非常复杂。有关资料显示,全球剩余可开采的煤炭储量为9845亿吨,石油1427亿吨,天然气156万亿立方米。即使维持现有消费水平不变,化石能源总储量也只能维持人类消费100年左右。在全球能源产量中,国际贸易量不到50%。目前开发环境和条件好的油气资源大部分已被西方发达国家开发利用并控制,国际自由贸易量的比例更低,我国能源进口需求不可能无限制地得到满足。我国石油进口运输方式大多是远距离、大运量,每年进口的石油约80%经过马六甲海峡,现有远洋船队超大型油轮严重不足,约95%的进口石油依靠海外公司运输。同时,能源资源是战略资源,我国作为一个大国,过于依赖进口,不仅涉及供求格局和价格变化等问题,还涉及如何打破现有垄断格局、运输线路安全保障等极其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外交和军事问题,处理不好或出现难以控制的动荡,会危及我国的国家安全。

  第五,石油储备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石油储备在能源供应安全中占有重要地位。上世纪七十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后,国际能源署要求包括西方七国在内的成员国,必须承担相当于90天的石油净进口量的石油储备义务。欧盟也要求其成员国承担石油储备义务。这些国家已经先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石油储备制度,而且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石油储备刚刚起步,目前项目建设进展较为顺利,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石油储备要达到储备目标还需若干年,形成国家石油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还任重道远。

  能源特别是煤炭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近年,市场需求旺盛,拉动煤炭产量快速增加,但有近1/3的产量缺乏安全保障条件,煤矿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全国发生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1起,今年的煤炭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油气生产和管网仍存在潜在的事故风险。近年来,电力建设高速发展,在设备制造安装、工程建设等方面潜存诸多隐患,可能带来一些安全问题。美、加和莫斯科大停电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电力建设和安全运行的警钟。

  第六,能源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煤炭企业机制转换滞后,社会负担沉重,企业竞争力不强,企业跨区经营的体制环境没有完全形成,煤炭流通体制尚不完善,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等配套改革滞后。建设适应WTO要求的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市场体系,以及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与监管体系等方面还有大量需要解决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也有待进一步落实。

  同时,我国能源法律法规还不能适应能源发展与改革的需要,突出表现在:体现我国能源战略、维护能源安全、衔接能源政策的基本法律尚不完备;能源安全和石油储备等方面至今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电力法》、《煤炭法》等一些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已不适应发展需要,有待进一步协调、修改或废止。

  总之,我们既要看到,我国能源资源尚有较大的潜力,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资源可利用程度加深,以及非常规能源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增强,我们有能力、有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能源支撑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能源人均占有量比较低,保障程度不高;近期供求矛盾已经很大,未来资源瓶颈更为突出;千方百计缓解能源瓶颈约束,事关全局,刻不容缓。我们要从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保障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子孙福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能源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我国能源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十一五”能源发展的主要措施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的奋斗目标,今年人代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能源发展的方向,提出了总体要求: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近年来,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先后研究编制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煤炭、油气、电力、新能源、节能等五个专项规划,各专项规划下面又编制了核电、风电、LNG(液化天然气)、煤层气、替代能源等子规划。
 
  根据中央的部署和“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节约优先,效率为本。这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对于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目标,不少人说,定得过高,很难实现。客观地讲,我国目前仍处在资源消费强度较高的时期,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见效需要一个过程,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确实比较大。但是,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努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根本上缓解能源约束,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要看到,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能源效率、能源强度、单位产品能耗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节能潜力不小。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作为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摆在首要位置,切实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舍此没有别的出路。

  我们确定的节能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年均节能率为4.4%。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

  节能工作总的要求是: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加快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强化宣传教育,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的积极性,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为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综合的、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节能工作。

  一是通过调整结构节能。节能不仅仅是微观层次的问题,首先是宏观层面的事情,即是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目前,从我国三次产业结构看,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2005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刚过40%。OECD(世界经济合作组织)国家这一比重平均水平超过70%,其中,美国为75.3%。与我发展水平相近的巴西和印度分别为75.1%和51.2%。按照有关部门的测算,如果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降低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就可降低约1个百分点。从工业内部结构看,高能耗行业比重大,特别是高耗能的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过剩,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的行业比重低。去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只有10.3%。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下降一个百分点,那么万元GDP能耗可再降低1.3个百分点。因此,解决节能问题,首先要调整结构,大力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二是通过技术进步节能。我们在这方面的潜力非常大。比如锅炉。我国在用的中小锅炉约50万台,实际运行效率只有65%左右,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个百分点。这些中小锅炉中90%都是燃煤锅炉,年消耗煤炭4亿吨左右,通过技术改造和完善管理等措施,仅燃煤锅炉一项的节约潜力就有7000万吨。又比如节能灯。我国是全球第一大节能灯生产国,2005年节能灯产量达到17.6亿只,占世界总产量的90%左右,但我国生产的节能灯国内使用的比例并不高,大部分都出口了,出口量占到生产总量的70%以上。如果把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全国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中部地区一个省的全年用电量。再比如电动机。我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量大、面广,而达到国家节能评价标准的只占市场销售量的1%,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广高效节能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力度,将市场份额提高到12%,每年就可节电100亿度左右。像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只要大家真正重视起来,总会找到节能的路子。一方面,要把节能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再创新,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我们将利用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大力支持节能重点项目,优先扶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示范项目,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加快应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通过节能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广泛应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重点淘汰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备和产品,如水泥土窑、普通立窑,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2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和20吨以下炼钢转炉、电炉,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小火电机组,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等等。

  三是通过加强管理节能。目前,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消费领域,节能管理都是薄弱环节,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比如,不少人没有出门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明灯经常见;很多单位的计算机整晚开着不关;大马路、广场上,华灯高照,浪费严重。加强节能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非常必要,十分迫切。当前,急需抓好的工作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各地也将把GDP能耗降低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明确责任,全面推进。要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抓紧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主要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突出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协议,通过公报、检查、抽查、通报、交流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节能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要完善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产品。

  四是通过深化改革节能。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够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支持。加快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中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性采购政策,特别是将企业研发的首台、首套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五是通过强化法治节能。要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节能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左右,而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通过健全并严格实施建筑节能,特别是墙体材料革新等方面的有关法规,使我们的建筑能耗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全社会的总能耗就可以再降低10%以上。为此,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地区执行节能65%的标准。要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组织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设计规范。

  六是通过全民参与节能。节能是事关全社会的大事,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上海市算过一笔账,如果夏天把空调温度调高1度,全市480万户家庭可减少24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如果每天将白天不用的电器插头全部拔掉,全市可再减少7.5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这两年,我们倡导将夏天的空调温度调高到26度,作用就很明显,可以说,迎峰度夏工作顺利完成,“军功章”里面有它的一份。要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每一方气的良好习惯,成为一种生活风尚,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总之,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能源。节约能源,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的消费模式,把我国建设成为节约型社会。

  第二,立足国内,多元发展。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把能源供给主要寄托于国际市场是不现实、也是不安全的;同时,国内能源资源尚有较大的潜力,我们也有能力主要依靠国内解决我国的能源供给问题,把能源自给能力维持在合理水平。

  一是有序发展煤炭。要坚持煤为基础,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加快建设神东、陕北、黄陇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和发展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炭供应基地。大力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和综合利用,发展煤炭液化、气化,鼓励瓦斯抽采利用。

  二是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建设大型超超临界电站和大型空冷电站,启动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鼓励发展一批大型坑口电站,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建设金沙江、雅砻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重点建设百万千瓦级核电站,逐步实现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自主化。加强核燃料资源勘查、开采、加工工艺改造以及核电关键技术开发。建设西电东送三大输电通道和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加强区域、省级电网建设,同步发展输配电网络,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乡配电网络。

  三是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力度,重点开拓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和陆地油气新区,开展煤层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勘探。实行油气并举,稳定增加原油产量,提高天然气产量。搞好东部老区挖潜,加大西部和海域新区开发力度。加快深海海域和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柴达木、四川盆地等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发展乙醇、二甲醚等替代石油燃料。加快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线网络,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

  四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风能,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在内蒙古、河北、江苏等地区形成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支持发展秸秆、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建设一批秸秆和林木质电站,扩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产能力,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提高自主设计和制造水平。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6%左右。

  第三,保障安全,保护环境。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要求。目前,人民群众对能源特别是煤炭生产重特大事故频发和环境污染问题意见较大,议论较多。对于能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多方采取措施,促进能源的安全发展和清洁发展。特别是为解决煤炭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所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4.94下降到2005年的2.71。但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一是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深入进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工作。

  二是多渠道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国家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地方和企业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选择和推广瓦斯防治和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三是加快制定煤炭开采瓦斯含量具体标准。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素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同时,建立能源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确保电网和油气管网安全运行,防范电力和油气生产安全事故。

  面对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我国未来能源发展需要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合理开发能源资源,规范开发秩序。做好矿区生态保护工作,对煤矿采空区、塌陷区及历史形成的环境欠账实行综合治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积极鼓励洁净煤发电、核电、天然气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第四,对外合作,互利共赢。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充分利用我国市场优势、经济优势、外交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世界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与合作。通过加强对外合作,提高把握国际市场变化的能力,提高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增加境外油气资源供应的能力,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能源供给保障,在开放的格局中维护我国能源安全。

  应当指出的是,我们在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制造“中国能源威胁论”,说什么中国是国际能源市场的“掠食者”,中国无限制的能源资源“胃口”是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等等。这是违背客观事实的,中国过去不曾、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对世界能源安全构成威胁。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立足国内的方针,能源自给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我们既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能源生产大国。根据BP公司统计,2005年,我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占全球能源总产量的13.6%,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能源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比OECD国家平均水平高20多个百分点。我们今后的能源供给潜力依然很大。

  ——煤炭是中国能源的主体。我国煤炭地质理论资源量为5万多亿吨,保有储量为1万多亿吨,探明剩余可开采储量还有1200亿吨。

  ——水电资源丰富。经济可开发水电资源约4亿千瓦,目前只开发了1/4。

  ——加快发展风电大有可为。有可开发利用的风能约10亿千瓦,目前只开发0.13%。

  ——太阳能利用条件良好。2/3的国土面积年日照时间在2200小时以上,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巨大。

  ——生物质能源前景广阔。每年可用于能源使用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约1.5亿吨标准煤,林业剩余物资源量约2亿吨标准煤,油料植物和能源作物潜在种植面积可满足年产5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需求。

  其次,我国实行的是节约优先的方针,人均能源消费处于较低水平。2005年人均一次能源消费,我国仅为1.18吨油当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4、日本的1/4、美国的1/7。我国人均石油消费量,2005年为0.242吨,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2、美国的1/13、日本的1/8。过去二十多年,我们以较低水平的能源消费支撑了较快的经济增长。1978?2005年,一次能源消费年均增长5.16%,GDP年均增长9.6%。改革开放以来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超过10亿吨标准煤,以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持了GDP翻两番。今后,我们仍有很大的能源节约潜力,未来五年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将再降低20%左右。

  再次,我国坚持的是互利共赢的对外合作原则,能源国际贸易与合作处于正常的经济贸易合作范畴。2005年,石油净进口为1.36亿吨,约占世界贸易量的5.5%左右,而美国和日本石油净进口分别为6.13亿吨和2.53亿吨,分别占世界贸易量的25%和10%左右,是中国的4.5倍和1.86倍。我国人均石油净进口水平更低,2005年仅0.1吨,只相当于美国和日本的1/20左右、世界平均水平的1/4左右。我们在进口能源的同时,还出口相当数量的能源。2005年,向国际市场净出口了约4551万吨煤炭和1276万吨焦炭,其中焦炭出口居世界首位,占世界贸易量的60%左右。

  最后,近年国际油价飙升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际炒家恶意炒作。去年,我国石油净进口是下降的,可国际原油价格仍不断攀升,把国际油价上涨归结为中国大量进口是毫无道理的、别有用心的。

  第五,加快石油储备,搞好运行调节。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应急保证。国内外对我国的石油储备非常关注,不少人在打听我们的进度。目前,我国已制定了石油储备规划,主要是“四个建立”:逐步建立能够保障国内石油供应安全、应对石油突发事件、稳定石油市场的国家石油储备体系;逐步建立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合理分工,储备品种适应市场需要,石油生产、加工、销售、进口和储备密切衔接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石油储备法律制度;逐步建立稳定的石油储备资金来源保障体制。近期,要重点做好第一、二期石油储备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制定石油储备实物收储实施意见,开展企业储备研究。

  为保证能源运行安全,要高度重视煤电油运的协调,搞好供需衔接。今年虽是我国煤、电供需关系从全面紧张转向基本平衡的过渡时期,但新老问题相互交织,深层次矛盾会进一步显现。我们必须把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对策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一些。为了做好今年迎峰度夏的各项工作,5月底我们专门召开了2006年全国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要求,及早动手,精心安排,强化引导,搞好协调,切实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农业生产用电,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正常用电,确保高科技等优势企业的合理用电。同时,进一步抓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调整完善峰谷电价、丰枯电价、季节电价办法,在有条件的地区研究制定可中断电价、高可靠性电价等新的电价制度,坚持对高耗能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不动摇。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及时在发电侧实施推广峰谷电价办法。要认真汲取国际上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相关预案,着力确保电网安全,提高安全可靠供电的能力。

  第六,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能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把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落到实处。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深化油气行业改革。强化能源管理,健全能源监管体系。

  这里,我着重讲一讲能源价格改革问题。能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能源价格,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价格上涨。当前,人们对油价、气价、电价调整议论较多。客观地讲,我们人均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国际能源市场价格也在不断攀升,从长期看,价格偏低不利于节约,不利于缓解能源的“瓶颈”制约,稀缺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不符合市场规律。因此,相当一段时期内,国内能源价格会呈适度上升趋势,大家要有这种思想准备,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当然,能源产品是基础性产品,能源价格改革对其他产业特别是下游产业影响较大,煤电油气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影响大,在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时,要通盘考虑,科学论证,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对低收入群体进行合理补偿的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的实际生活不因改革而受到影响。

  能源价格改革要坚持“市场取向、政府调控,统筹兼顾、配套推进,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是: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逐步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建立健全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等。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要区分自然垄断与非垄断环节,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对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改进煤炭订货方式,推行长期交易合同;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与此同时,要大力推进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加快《能源法》的研究起草,抓紧《石油天然气法》、《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研究起草的前期准备,做好《煤炭法》、《电力法》、《节能法》和《节约用电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做好能源发展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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