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油价超每桶130美元后国内油价暂不上调

   2022-06-30 中国经济网

75

核心提示:本报讯 6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报讯 6月2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以下简称“国际油价”)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每桶130美元)时,对炼油企业实行阶段性价格补贴,政策持续时间暂按两个月掌握,后续如国际油价继续高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上限,将提前明确相关调控政策。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石油外采比例超过70%,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油价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该负责人称,为减轻下游用户和消费者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经国务院同意,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后续如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的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将提前明确有关政策措施。同时,为保护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由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调价周期内汽、柴油价格应调未调金额,符合条件的炼油企业均可按流程提出申请。(证券日报 杜雨萌)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及图片,目的在于弘扬石化精神,传递更多石化信息,宣传国家石化产业政策,展示国家石化产业形象,参与国际石化产业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石化产业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 china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工信部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