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 廖睿灵)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
据悉,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此外,通知要求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今年以来,国内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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